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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可以是公司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没有签订雇佣合同,风险很大。

  • 106人看过2024-01-22
    没有。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22
    1、首先根据自己的公司的发展情况去选择一个开户银行,或者就近的银行。
    2
    准备好公司5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准备好公司3章:公司公章,公司法人章,公司财务章
    4、准备好公司法人的身份证。
    5、如果是经办人去开户,就还要经办人的身份证,还要一份由公司法人签字同意的授权书。
    6、准备好5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式3份。
    7、拿着所有证件,在对公窗口说明“开立公司账户”,然后业务员会递来几张单据需要填写。
    8、然后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柜台操作员会补充资料并审查和收录材料。
    9、经过审查,他们很快就可以给您开立公司基本账户了。
    拓展资料:
    银行开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伙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三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当地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120人看过2024-01-22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递交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审查。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5、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 100人看过2024-01-22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属于投资者兴办的又一个人独资性质的企业,其纳税人仍为投资者个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也是部分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做“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种认定的缘由。
    个人独资企业与分支机构,应分别向其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分别办理年度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由投资者个人选定一个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 100人看过2024-01-22
    法律上对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最低资本其实是没有要求的,但是最少得出一元,不必验资,只要自行申报即可。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登记注册的时候,需要填写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有一个“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项目,这个是随便填写的,可以是一万,也可以是10万,是自行申报的,无需进行验资。
  • 108人看过2024-01-22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享有一样的权利,具有等同性。我国公司法并未绝对否认隐名股东的合法性,只是在对抗善意第三人时,否认其合法性。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 107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大会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经过催告仍然不缴足的。
    因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合意组成,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249人看过2024-01-22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 173人看过2024-01-22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死亡的,如果属于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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