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转让属于公事重大事项的变更,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人代表在股东大会或(股东的)授权下可以处理公司的事务,包括对公司变更事务的具体操作,私自随意变更公司的属性是违法行为及侵权行为。
三、法人代表私自随意转让公司行为可以认定其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有些代理记账公司没有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缺少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异议时,往往无法分清责任。因此在选择代账公司的时候,企业就要更加谨慎。
2、个别“代理记账公司”没有代理记账资质(市财政局批准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会计上岗证等),发生问题可以回避责任,损害委托单位的利益。这也是小企业在选择代账服务公司时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3、财务软件需要到财政局备案方可使用,有的代理记账单位没有采用财政部批准的财务软件来替代手工记账。
4、会计资料交接麻烦、不够规范。代理记账单位在接受委托单位的会计原始凭证及资料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遗失或毁损时无法查找。
5、代理记账单位通常是定期或定时上门服务,日常业务可通过电话沟通,会计不是随时在单位办理和咨询业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
1、申请方式不同
软件版权代码写完就自然受到保护,不需要经过审核,提交材料符合规范就可以获得。而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才能够受到保护。
2、简易程度不同
软件著作权获权简单,维权简单,保护力度弱,产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权费用。而软件专利获权困难,维权复杂,保护力度强,产生的效益不仅可以打击竞争对手,还隐性地促进企业内技术的研发。
(一)申请主体:根据《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作品登记的重要意义: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三)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提交的文件: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著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是实缴,而是认缴;
(二)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不同类型公司的优势进行选择:
一、有限责任公司。这种需要有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如果只有一名股东,那就是一人有限公司),每个股东都需要认缴一定的资金数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种企业类型的优点在于①它创业成本比较低。②公司设立的程序比较简单,不用发布公告。③机构设置比较灵活。而且根据目前的规定,有限责任企业将个人和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划分,大家承担的风险也会变少。当然这种企业类型也是有一定缺点的①不能够公开发行股票,②能够筹集的资金和规模也比较小,如果你有大规模生产活动的需要,就不太适合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初创和中小型企业选择这种比较好。
二、个人独资企业。从字面来讲就是个人进行出资,企业归个人所有操控。
这种企业类型的优点很明显,企业的控制权、收益权、经营权等等都归一个人所有,在管理和决策方面受到的限制也会比较小。那么它的缺点也有,因为个人资金有限会难以筹集大量资金,所以企业扩展和大规模经营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个人要承担的风险也会更加的大。如果是个人小规模的作坊可以选择这种。
三、股份有限公司。2人以上200人以下就能够进行发起,公司资本是由股份所组成。
它的优点在于这种类型的公司可以去聚集社会上面的闲散资金从而获得大量的资本,让公司可以迅速地发展起来,同时投资者的风险也会被分散。但要注意的是这种公司类型不是想选就能选的,它的设立和程序都会非常的严格,达不到要求是不能选择的。一般成熟和大规模企业可以选择这种。
四、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来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它的优点在于债权人的收益是会受到最大化保障的,而且合伙企业比一般企业盈利会比较多,企业信誉会相对比较高。它的缺点也有,因为目前我国没有完善的自然人破产制度,而合伙人的诚信也无法保证,责任难追回,所以风险也会相应的增加。一般来说这种公司类型会用于公司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