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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1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3、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449人看过2024-01-21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如何在国外申请专利国外申请专利该怎么做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如何在国外申请专利国外申请专利该怎么做

    国外申请专利该怎么做:

    一、国外专利申请的两种途径

    1、直接到某个国家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国内代理机构委托国外代理机构到某个国家进行专利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各个国家单独递交申请,各个国家的专利部门需要对专利独立进行审批,该方式为传统方式,适用于专利申请所涉及的国家较少的情况;

    2、PCT申请PCT,是PatentCooperationTreaty的缩写形式,意为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它规定了各个成员国之间在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等方面的合作事项,该方式尤其适用于同时到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有效的节约程序及费用;

    二、关于优先权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已经在巴黎公约的一个成员国正式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又向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该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上述优先权的期限,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6个月,所以申请人在申请国外专利之前一般需先申请国内专利,在国内专利的申请日起,上述优先权期限内,再递交国外申请,并享有国内专利的优先权。

    三、关于PCT申请程序

    1.国际阶段国际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一阶段;它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中国申请人可直接通过代理机构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国际阶段中除国际公布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进行外,其它程序都在中国专利局进行。形式审查,是指中国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是否合乎PCT的要求、有关文件是否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人是否足额交纳了有关费用等事项进行审查。国际检索是指中国国家专利局按PCT的规定对国际申请主题进行检索,找出与其相关的已注册专利并指明其相关程度,通常中国专利局在自国际申请日起4个月内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国际初步审查是指中国专利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通常中国专利局在收到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2.国家阶段国家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二阶段,国家阶段是由申请人所选定国家的专利局分别进行。在国际阶段中未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其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在自优先权日起十九个月内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国际申请,其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在国家阶段,受理该国际申请的受理局必须按各指定国的规定向各指定国的专利局递交国际申请文件的译本和缴纳规定的费用。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由选定国所属专利局按国专利法规定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并各自独立的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如何在国外申请专利国外申请专利该怎么做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21
    1、盈利方式不同。劳务派遣公司是将与己方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由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将报酬支付给劳动者,以此来赚取工资间的差价。而人力资源公司,则是指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来招聘员工,促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就此向人力资源公司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来赚取服务中介费。

    2、经营范围不同。人力资源公司主要提供的是猎头服务,为企业提供人才,同时也给人才找合适的企业。当然,人力资源公司同时还提供目标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目标企业外训、人才招聘、劳动关系的处理、企业文化的制定等内容。而劳务派遣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劳务派遣和职业介绍等。

  • 100人看过2024-01-21
    企业要想充分利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就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用工单位要选择合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不能选择非法的劳务派遣单位,资质合法是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底线要求。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目前,许多职介机构开始从事劳务派遣服务,有些经过政府许可,但有些是擅自开展。如果与有资格的派遣机构签订合同,则该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与非法的派遣机构签订合同,则合同无效,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介机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法院将根据情况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用工单位一旦选择了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劳务派遣机构,则存在用工风险。
    第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
    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无从证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的关系,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明确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派遣公司缴纳)的法定义务和没有依法缴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防止不缴、漏缴社会保险;
    3、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4、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的义务、劳动纠纷的处理等等,避免发生纠纷时难以区分法律责任;
    5、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适格的劳动者,不能接受童工或未成年人;
    6、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7、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8、将老员工转给派遣公司之前,应先征得老员工的同意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100人看过2024-01-21
    公司的监事有以下职权:
    1、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2、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监事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00人看过2024-01-21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另外,如果是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00人看过2024-01-21

    自然人独资的公司不可以增加股东。该企业只能有一个投资人,要想增加股东的要转变公司类型,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类型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 100人看过2024-01-21
    具有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股东对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这项权利仅限于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如我国《公司法》第35条就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转让出资的权利。二是股东对公司发行的新股有优先认购权。这一项权利不仅适用于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且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优先认购新股的规定是比较模糊的。《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发行新股应该做出决议的事项包括: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除该项规定外,《公司法》再无其他条款涉及股东新股认购问题。我国《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新股认购优先权利,似可理解为赋予了公司股东大会及有关部门对原股东优先认股问题自主决定的权力,公司新股发行的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
  • 100人看过2024-01-21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承担以下责任: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

    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4、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00人看过2024-01-21

    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用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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