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企业签署的加盖了公司的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还有要附带指定代表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且此证明要标明指定代表和委托的办理事项范围,授权办理的事物权限,还有时间期限。
3、修改公司章程,这个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股份有相似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记录必须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签署决定,决定必须由股东签署。国有独资公司必须提交批准文件,批准文件要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或授权的本级政府国有资产机构批准。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的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批准的项目。
5、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变更范围必须要报批。要提交相对应的批准文件,还有就是许可证复印件。
6、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1.经营范围参考一: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广告发布;...
2.经营范围参考二:软件开发;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日用品、五金产品、化工用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照明设备。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人有权请求继承人返还财产。
因死亡宣告而直接取得财产的,不论是因继承或是受遗赠都应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都有:
一、商业贸易。
1、日用百货(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皮革制品、玩具、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品、摄影器材、音响设备、体育用品等);
2、办公文具(纸制品)、纸张、办公设备等。
3、包装材料。
4、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等)。
5、化学原料及制品(危险品除外)、化学试剂、化学百货等。
6、五金交电材料(家电、自行车、汽车配件、摩擦配件、钢丝绳、阀门、管件、轴承等)。第七,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信器材(卫星天线除外)、通信设备、通信器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等。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量刀)、机械设备及配件等。电脑、电脑软硬件及配件、印刷品等产品。
二、服务类别。
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专业领域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通信领域技术服务、生化领域技术服务、计算机平面设计制作、展览服务、摄影服务、市场调研、翻译服务、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市政工程配套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物流运输、船舶服务、海事咨询服务、
三、咨询。
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询、财务咨询、家政服务、劳务派遣、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教育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图书馆信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医疗设备技术信息咨询、厨房用品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汽车租赁、汽车投资咨询等。
四、安装和维护。
空调安装、制冷设备安装、电器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水电安装、网络布线、计算机安装维护等。
五、工程和设计。
建筑、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基础工程、防水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室内装饰、艺术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等。
六、科技。
印刷、船舶、医疗设备、生物技术、制药技术、工业自动化技术、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
七、外贸。
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当发现自己公司注册地址和运营地不一样时,没有及时去办理上述手续,就是违法行为,会被处罚。
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1、提供国家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提供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服务,包括办理大学毕业生的接收事宜(含户口调入广州);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4、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
5、办理派出人员的录用、退工、合同鉴证等事宜;
6、为派出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代为派出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并办理赔付手续;
8、按有关规定办理派出人员的出国政审、申办证照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9、协助办理派出人员解聘、辞退后的推介和再就业事宜;
10、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