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办理注册地址变更并不难,只是需要时间和细心
一、员工先到注册所在的工商局领取申请注册地址更改的表格,回来填妥后,交齐以下材料送审,工商局在收取材料的同时,给员工几个工作日取批准更改的文件
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将原地址更改现在的;
五、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七、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此为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八、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员工先到所在税务局领取税务变更登记表,回来填妥后,交齐以下材料送审,等税务在规定的工作日后(一般是5个工作日),领取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
(一)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二)工商变更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副本);
(三)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
(四)原税务登记登记证件(正、副本);
(五)新地址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可以。
办理注册地址变更并不难,只是需要时间和细心
一、员工先到注册所在的工商局领取申请注册地址更改的表格,回来填妥后,交齐以下材料送审,工商局在收取材料的同时,给员工几个工作日取批准更改的文件
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将原地址更改现在的;
五、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七、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此为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八、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员工先到所在税务局领取税务变更登记表,回来填妥后,交齐以下材料送审,等税务在规定的工作日后(一般是5个工作日),领取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
(一)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二)工商变更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副本);
(三)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
(四)原税务登记登记证件(正、副本);
(五)新地址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3、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记得带上公章。
5、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第一步:
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找到【浙江企业在线】,点击进入:【我要办变更】,选择“个人用户登录”或“法人用户登录”(一般建议个人用户登录,该账号与“浙里办”APP相通,若已注册请直接登录),登录后点击“我要变更备案”。
选择“企业变更登记申请”,点击“办理”。
凭营业执照信息登录,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企业授权信息登录”后,点击“全程电子化(无纸全程电子化)”。(注意:选择企业授权信息登录时,短信验证码由法定代表人的号接收。)
第二步:
进入资料填报环节,选择相应的变更事项,例如“经营范围变更”,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根据提示信息完成后续的资料填报后,完善提交材料信息,例如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涉及地址变更,需上传新住所的产权证明、租房协议等场所材料。
第三步:
资料确认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变更登记的提交工作。预核通过后将收到短信需进行电子签章。申报人员可在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查看“电子签名情况”。预核不通过的,将会收到驳回短信,同样可登录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点击“查看审批意见”即可查看备注的修改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待预核。
第四步:
完成电子签章后,携带或邮寄营业执照正副本到自己公司所在登记机关地区的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例如: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便可换领新的营业执照。注:营业执照正副本需要携带或邮寄到企业登记对应的登记机关。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网上操作方法如下:
1、登录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
2、在网页下方找到“我要下载”。
3、鼠标放在“我要下载”上,无需点击,即可出现选项,选择“表格下载”。
4、进入“在线办事”页面,找到“登记注册”。
5、点击“登记注册”后面的“更多”。
6、进入“登记注册”页面后,在网页下方找到“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点击进入。
7、点击“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进行文件下载。
8、出现下载对话框,点击下载即可。
9、打开下载的文件“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按照要求填写即可。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需要向工商提交的证明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1)决议事项;
(2)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3)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二、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生产企业可视情况放宽条件)。
三、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如果不跨区域且资料齐全、不需要补正的话,需要十个工作日左右。如果跨区域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公司应当在迁入新住址之前进行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一、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二、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生产企业可视情况放宽条件)。
三、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