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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人看过2024-01-22

    1、股权依法转让后,是否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不影响股东转让的法律效力,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与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2、股东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中进行变更的,股权即发生变动。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股权变更情况是否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但未经登记的,对不知股权变更的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

  • 167人看过2024-01-22
    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 110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给予该公司警告处分,并没收公司在此期间的违法所得。如果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开展与公司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以谋取非法收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将公司财产予以退还,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105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办理公证。依据《公证法》的规定,合同是可以申请办理公证的,所以股权质押合同也可以办理公证。

    申请办理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152人看过2024-01-22
    1、合同管理风险
    目标公司对于与其有关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严,或由于卖方的主观原因而使买方无法全面了解目标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具体情况;尤其是企业以信誉或资产为他人设定了担保而没有档案资料反映,甚至连目标公司自己都忘得一干二净,只有到了目标公司依法需要履行担保责任时才会暴露出来。凡此种种,这些合同将直接影响到买方在并购中的风险,也就是说如果在签订并购合同时不将这部分风险考虑在内的话,在风险可能变为现实后将毫无疑问地降低目标公司的价值。
    2、诉讼仲裁风险
    很多情况下,诉讼的结果事先难卜或者说无法准确地预料,如果卖方没有全面披露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以及诉讼对象的个体情况,那么诉讼的结果很可能就会改变诸如应收帐款,从而改变目标公司的资产数额;而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诉讼对象在判决的执行前进行破产清算,甚至会使目标公司作为资产的债权减小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3、客户关系风险
    兼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利用目标公司原有客户,节省新建企业开发市场的投资,尤其是一些对市场依赖比较大的产业,或者是买方对目标公司的客户这一资源比较关心的情况,目标公司原客户的范围及其继续保留的可能性,则会影响到目标公司的预期盈利。从另一角度讲,缺乏融洽的客户关系,至少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目标公司交割后的运营。
    4、人力资源风险
    劳动力是生产力要素之一,只是在不同的行为作用大小有所不同。目标公司人力资源情况也具有相当的风险性,诸如富余职工负担是否过重、在岗职工的熟练程度、接受新技术的能力以及并购后关系雇员是否会离开等都是影响预期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
    5、交易保密风险。
  • 531人看过2024-01-22

    1、股权融资:企业或个人以一定量的固定资产、土地、厂房设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及少量流动资金入股,投资方以资金来参股、入股的合作形式。股权融资多常见于高新技术企业、农业深加工和养殖、种植项目,多采用中外合资或合作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公司的形式。股权融资所要确定的主要问题是,投资方的持有股份的比例问题,及投资方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2、债权融资:企业或个人通过固定回报、借贷的形式,筹集资金,到期还本付息的合作形式。债权融资常见于个人、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冶金、矿产等大型或综合型项目。

    3、风险投资:风险投资主要是针对高新技术、IT、计算机、软件、电子商务或网络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及少量具有高增长率的传统行业,风险投资是以种子资金、高风险、高回报为前提的投资行为,投资方一般采用股权合作,待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回购股权来实现超额赢利。
  • 106人看过2024-01-22
    质押公司股权担保债务的,质押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签订质押合同要办理质押登记,登记后质权设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111人看过2024-01-22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 171人看过2024-01-22

    1、首先是外部因素

    影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外部因素是指对企业融资方式t选择产生影响作用的各种外部客观环境。主要是指法律环境、金融环境和经济环境。外部客观环境的宽松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企业进行融资方式选择时,必须遵循税收法规,同时考虑税率变动对融资的影响。金融政策的变化必然会影响企业融资、投资、资金营运和利润分配活动。此时,融资方式的风险、成本等也会发生变化。经济环境是指企业进行理财活动的宏观经济状况,在经济增长较快时期,企业需要通过负债或增发股票方式筹集大量资金,以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而当政府的经济政策随着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做出调整时,企业的融资方式也应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2、其次是内部因素

    影响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行业竞争力、资本结构、控制权、企业规模、信誉等方面的因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这些内部因素是在不断变化的,企业融资方式也应该随着这些内部因素的变化而作出灵活的调整,以适应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融资需求变化。

  • 204人看过2024-01-22

    通过法院起诉可以撤销监事股东吗

    1、撤销监事股东的。但是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股东想要退股,第一步应该是法人代表与其他股东协商之后,然后再制定股权的转让方案。

    2、监事是现在公司中常设的检查机构人员,主要是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其他各类公司事物。与股东又有一定的区别,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之一,享有公司收益的分成等等。监事股东就是股东担任监事的职责。而且监事股东代表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所以监事股东是公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有限公司或者是股份公司,只要按照相应的程序,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是可以通过起诉来撤销监事股东的。

    3、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股东想要退股,第一步应该是法人代表与其他股东协商之后,然后再制定股权的转让方案。然后接下来就会召开股东大会,将股权进行转让出卖。这时还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在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之后就可以退出了。如果说股东大会没能及时召开,并且其他股东也没有购买的意愿,这时股东就可以与他人签订转让协议,以此来退出股东身份。当股东没有股权之后,到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手续,在法律上来说就算是退出股东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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