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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1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 100人看过2024-01-21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如下:
    1、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100人看过2024-01-21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100人看过2024-01-21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21

    如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流程是什么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 100人看过2024-01-21

    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用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00人看过2024-01-21

    具体如下:

    1、卖方保证该注册商标是该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卖方保证提供的文件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该注册商标的转让性质是商标所有权永久性的转让。

    2、该注册商标是合法有效的商标。

    3、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过;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争议;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方财产诉讼保全。

    4、甲方应将自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乙方。

    5、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卖方承诺不在注册有效期内自己经营或许可他人经营带有与转让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也不得从事任何与该商标竞争的商业活动。所需资料有:

    (1)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

    (2)转让人和受让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转让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4)商标转让申请书2份;

    (5)盖上企业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份。

  • 100人看过2024-01-21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企业债务。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 100人看过2024-01-21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除破产法明确规定不可抵销的情形外,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都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破产抵销权是民法中的抵销权在破产制度中的适用和发展,因此破产抵销制度要服从于破产法的理念和功能目标。与民法中的抵销权相比,既有对民法上抵销制度的突破,也有对抵销权的行使等方面多于民法上的限制。
  • 100人看过2024-01-21

    存续分立后存续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4、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5、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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