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1、“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
2、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撤诉之司法审查
内容如下:
一类:财税服务
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而股东代表诉讼适用这一时效的规定,所以是有期限限制的。
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3、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有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公司必须制定公司章程。
6、公司应当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