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此处已改,抵押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均可以起诉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而不是仅限于股东。判断谁能作为股东会决议无效诉讼的原告时,一个最重要的标准是必须是决议内容的利害关系人,如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等。起诉请求法院宣告决议无效的诉讼时效法律并未进行规定,意味着起诉决议无效并无诉讼时效限制。
么情况下股东能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情况:
1、法定解散,指公司解散事由的出现导致公司解散;
2、强制解散,指公司运营出现问题,相关机关或人民法院强制要求其解散的情形;
3、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股东达到法定规定请求解散公司。
一、企业法人变更后是否还需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代代表变更后,企业的责任由企业承担,原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公司的责任。但如果法人代表作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法定代表人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二)、法定代表人义务:
1、法定义务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如不得侵犯他人财物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如合同债务人的义务。
2、积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义务,如交付财物的义务。
消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不为一定不作为为内容的义务,如不干涉所有人行使权利的义务。
1、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法人,若是已经通过董事会或者是股东会作出了决议,则是合法的。办理登记需要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法人的名称在公司注册一年后才能够变更。
2、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规定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法人的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但我国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动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且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需要什么资料
餐饮办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主要是:1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先带上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去当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然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和从工商局拿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分别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之后才能办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一)打开网上营业执照办理网址,并进入网上注册公司核名入口。
(二)进入工商局网上登记系统,并点击“我要申请”,按网站要求的内容填写并操作。
(三)按流程进行操作,依次输入企业字号,行业用语,企业类型,组织形式等,再填写法人,地址,经营信息等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四)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后,下载PDF档,全部股东人员进行电子签名,再在网上提交到所在地工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了。
(五)持工商网报系统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的《新设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和其他纸质资料,前往大厅多证合一窗口受理;窗口核对信息、资料无误后,将由窗口专人完成相关手续,由五部门分别完成后台信息录入,最后得到载有一个证号的营业执照。
各地的网上办理流程可能有所区别,详情请看当地工商局的网站信息。
原始股是可以转让的,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原始股没有公开交易的市场,只能私下交易。要买卖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性质,那转让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需要公司开一个股东会,在公司章程里把你的名字改成对方;股份有限公司,那不需要他人同意。
原始股从总体上可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与自然人股。
(1)国有股是国家持有股份,目前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允许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经过转让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1、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通知程序: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3、决议程序: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