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从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中看到检索得到的最相近的现有技术,以及对发明是否满足可专利性的评价,即对“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的评价。
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仅供申请人参考,并不是最终的审查结论。
后续进入国家阶段时,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局或者专利局还会根据自己国家的相关法律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不受限于PCT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