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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22
    用人单位的出资方式: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4、土地使用权。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
  • 108人看过2024-01-22

    一、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

    (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

    (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

    (4)申请材料要求不同。

    二、二者过程的区别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债权人包括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个利害关系人等均参与重整程序的进行。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3)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避免破产的目的,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核减或增加注册资本,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债券,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重整的目的在于维持公司之事业,而不限于公司本身,故必要时还可采取解散原有公司,设立第二公司,或公司分立、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方法。

    (4)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对破产认得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别除权。

    (5)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只要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及出资人组以法定多数通过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对所有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6)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在重整中,债务人可自行管理财产,负责制定、执行重整计划。

  • 111人看过2024-01-22

    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173人看过2024-01-22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所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意志关系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 116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登报发出清算公告后仍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可以经营但仅可开展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151人看过2024-01-22

    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 107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是有期限的,应该在变更决议或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或者是经营范围有改变的,也应该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2、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营业执照配套的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银行对银行组织信用证全部要变更,整套流程走下来,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完成更新手续。

  • 108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要约收购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如下:
    1、股东待遇平等原则。
    2、要约谨慎原则。
    3、阻挠不得滥用原则。
    4、保护中小持股者利益原则。
    股权要约收购需要让受让人获得与其他股东同等的权利以及需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 107人看过2024-01-22

    法定的当事人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他的民事权利义务将转移给他的继承人,但如果该民事权利义务具有人身专属性,则不发生当事人变更。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或分立,其民事权利义务只能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其诉讼权利也只能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

    3.法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的,由其清算组织接管法人财产,了解债权、债务,参与诉讼。

    发生法定的当事人变更的情况以后,新的当事人是继原当事人的诉讼程序,而不是使诉讼程序重新开始。在民事诉讼理论中,这种情况也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或者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继承。

  • 104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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