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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股权赠与时要注意:股权转让对内无限制,对外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5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332人看过2024-01-22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不能进行的版权登记的情形是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能进行的版权登记的情形是什么

    一、版权需要质押的合同或者协议内容需要修正,申请人拒绝修正或修正不通过的;

    二、出质人不是版权权人的;

    三、质押合同涉及不受保护的作品或者保护期过期的作品;

    四、版权权归属存在争议的;

    五、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到期质权人没有清偿,出质的版权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六、拒绝缴纳版权登记费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不能进行的版权登记的情形是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4人看过2024-01-22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需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因此,为了强化发起人的责任意识,预防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法特别对发起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作出了一定的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105人看过2024-01-22
    公司为股东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影响担保效力
  • 113人看过2024-01-22
    外观专利侵权,能根据以下步骤认定:
    1、根据外观专利授权文件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将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
    3、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依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能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 103人看过2024-01-22

    取消股东资格的要件:第一,股东具有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形,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第二,公司给予该股东补正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第三,公司应当依法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如果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29人看过2024-01-22

    商标具体特征如下:
    1、该商标具有显著性的标志;
    2、该商标具有专用性;
    3、商标具有实用价值;
    4、商标具有市场竞争性。即属于一种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108人看过2024-01-2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
  • 113人看过2024-01-22
    在我国企业可以和解和整顿的情形有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宣告破产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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