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因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注册名称,公司的名称很重要,大家需要为自己注册的公司命名,在选择名称的时候想好自己所运营的公司类型,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以及集团公司,不同的公司命名的要求不同,为避免因为在注册的时候遭遇重名,大家尽量一次性多准备几个名称,多准备几个名称可以多增加注册成功的几率。
2、等到工商核准名称通知书拿到手之后,大家就需要去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需要的章,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内都可以将这些营业执照和章程拿到手。
3、提供法人、股东,监事身份证原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法人必须年满18周岁,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自然人,而且公司的法人在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到场进行签字确认。
4、为公司开户,并且办理好相关的税务流程。
一、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册公司流程:
一、核名
1、整理股东信息、企业注册详细地址、出资份额、确定经营行业后进行网上或现场核名、通过后到窗口领取核准通知书。
二、银行开账户
1、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及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工商局指定的验资银行申请开立公司验资临时账户。
2、开户后按各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分别从各股东个人银行卡把资金转入公司临时账户里。
三、验资
找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四、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需要提前网上挂号、或者可以电话网上预约等,准备好相应资料向注册地址的主管部门的工商分局企业登记窗口递交资料,受理通过后领取受理通知书,5个作业日后领取营业执照。
五、印章存案
领取执照后需要刻章备案、刻制印章。
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准备好相应资料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国、地税税务挂号
拿到营业执照及代码证、公司印章后到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证。
八、办理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
1、所有的工商注册手续后拿到所方便的银行办理其公司的基本账户即银行开户许可证。
2、拿到银行开户许可证后即可划资、将银行验资账户注销后注册资金划转到基本账户里。
九、到注册地址所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报道等后续工作。
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回购,一是强制回购。
特定的公司总是有自己的一系列特殊,如果一个人在某一个公司购买了股份,他就有期待自己作为这个公司的投资者身份得以延续,无论谁都不能强迫他变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企业的投资者。公司设立后如果他的运营与设立之初发生了重大变化,可能就偏离了股东最原始的愿望,有限责任公司一旦不能实现人合性这一特征,恐怕也很难得以维持,公司法对此设定股权回购条款,不但体现了人合性的特征而且也达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注册物流公司需要具备条件
1、必须要有仓储,即办公场所且必须在一楼,不能在2楼及以上
2、车辆的规模在5辆以上,并且不低于5吨的平均吨位,要有专用机械设备等等
3、必须要办理了货运许可证也就是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酒店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原则上以公司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才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是不能申请破产的。
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