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开,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子公司既然已经发生了销售行为,就应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子公司可以确认收入,母公司可以抵扣进项,是最完整的业务。
不过这个业务还应该重点从两个方面注意。
1、关联交易的定价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如果是上市公司,从报表披露角度,是审计关注的重点。从税务角度,又是税务机关查避税的重点。
举个简单的例子。母公司有历史遗留的亏损,也有进项没抵扣,若是税务和会计不查,那完全可以让子公司以非常低的价格卖产品给母公司,这样母公司的利润可以用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大部分的销项在母公司可以用进项抵扣,增值税也少了。这样,公司整体来看不是赚死了。
所以,关联交易的定价就非常重要,必须要同时满足税法和会计的要求。如果只是偶然性的业务,定价可能还简单一点,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或者参考其它外部客户的价格。总之,就是必须让税务局认可,觉得没有猫腻才可以。若是长期性的供应关系,那通常是要去税务局备案的,跟税务局确定用什么样的定价方式,税务局认可后还不能随便说想改就能改回来。
2、集团公司的业务模式对纳税影响很大
楼主提到的子公司作为母公司的供应商,在集团公司非常常见,比如子公司是生产工厂,而母公司负责统一销售。在这个业务模式中,到底以一种怎样的方式来处理账务和税务,就会有很不一样的结果。
最通见的处理模式是,子公司将货卖母公司并开票,由母公司再销售。这中间就涉及到之前所说的定价问题,如果定价没处理好,最后可能会导致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增值税很不划算,比如定价低了,可能子公司当地税务局不同意,定价高了,又可能导致母公司长期亏损,进项浪费。
母公司也还可能采取代销的模式,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平进平出,母公司不留主营业务的利润。这样就会涉及另一个问题,母公司必须向子公司收管理费,这些管理费也是必须要开票的,这相当于是母公司额外的税赋。而且代销的模式,对资金结算有很高的要求,必须及时给子公司回款。从某种意义上说,又不便于集团的管理。
公司复杂的业务,在考虑业务模式时,一般要同时考虑与税务有关的问题,否则可能因为管理需要带来税务风险。
公司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第一,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
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
2、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二,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
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
3.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
4.若资料有遗漏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若资料没问题,则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
5.在通知书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再去一趟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刻制新的公章,原公章需在规定时限内销毁或上交;
7.携带新营业执照和新公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8.完成当地各部门要求的其他变更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股东将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方,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就其转让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及计算基础实际为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获利金额。根据《个人所得税》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20%。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一般需要一年,也有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具体需要的时间以实际需要的时间为准,法律未作出限制性的时间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公司法人变更前的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