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的职责如下:
1、主持和召开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3、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和利润指标;
4、组织讨论和签订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组织讨论和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等。
公司被法院判处解散的,应该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下次法院确认的,就可以申请注销公司。
判决公司解散后:
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2、由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增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签订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规定执行。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时,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需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可以。减资是指公司的注册资金减少,形式很多,可以是按股东比例减资,也可以是其中的股东退资。如果其中一人退资,那当前的注册资金应当是剩下两个股东的注资总和。但是要注意,减资时要满足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两个人3万,一个人10万。公司减资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如果一个股东想退出。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只需在工商局做备案即可。
变更监护权的起诉书内容如下:
一.原告: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
二.被告: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
三.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监护;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四.事实与理由:
写明当前不变更监护对孩子的不利条件,变更监护权以后更利于孩子成长的理由。
五.最后写清起诉人和落款。
变更监护权的条件如下: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
4.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或者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行为。
申请变更监事不能到法院起诉,可以由相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外商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是:
1、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吊销后不能变更营业期限。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就需要解散公司,需要公司成立清算组,完成清算程序之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因此,公司解散之后,需要注销,不存在变更营业期限的问题。
不可以。
一个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如果还想成立别的公司,要有新股东,而不能以这个“一人有限公司”作为法人股东成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同理一个自然人也只能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
但是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
否则办理注册公司手续会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