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65人看过2024-01-22

    私营企业股东变更也需要公告。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 360人看过2024-01-22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4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减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清偿债务或者是提供担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金减少的法律程序包括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债权人遇到公司减资时,应当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104人看过2024-01-22

    一、个体工商户合伙纠纷怎么处理

    个体工商户合伙纠纷按照事先约定的合伙协议解决,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应当按照《民法典》合伙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解决。

    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名为个体,实为合伙经营的方式来实现经营创业的,合伙双方应当确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个体工商户合伙之间产生纠纷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合伙协议协商解决。

    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却无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应该依照《民法典》合伙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解决相应纠纷。以下为常见合伙纠纷:

    二、合伙经营中的利润分配以及亏损分担问题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三、合伙债务的承担问题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四、合伙合同的终止

    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按照合伙经营中利润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 426人看过2024-01-22

    企业通过资质代办公司办理建筑资质的时候,理应提供一定的服务费用,大致包括了

    (1)咨询费用;

    (2)材料准备费用;

    (3)人员打理费用。

    具体的报价建筑企业可以根据明细来做出判断。

  • 109人看过2024-01-22

    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凡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应当进行经营登记,申请经营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场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七、不具备企业法人的联营企业,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 111人看过2024-01-22

    一、股权转让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股权转让应注意事项有应当按照法定或者是约定的程序进行,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支付款项,对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进行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股权是每个股东的权利。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不能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50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可以由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公司的方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剥夺公司已经取得的营业执照,使其丧失继续从事生产或者经营的资格。责令关闭,是指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做出了停止生产或者经营的处罚决定。公司被撤销,是指由行政机关撤销有瑕疵的公司登记。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在这些情形之外,如果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


  • 1728人看过2024-01-22

    企业资质代办的流程

    一、选择资质代办公司

    二、签订资质代办合同

    三、配置资质代办人员

    这里所说的人员是指办理资质需要配置的人员。以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为例:

    1.施工资质涉及到的人员有: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基本来说,大部分资质都需要备齐这五类人员,只有劳务资质、模板脚手架工程等资质不需要配备建造师;

    2.设计资质主要是技术负责人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注册人员较多,比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企业人员是资质申报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资质标准来配备,缺一不可。相比较来说,设计资质在人员方面花费的成本可能更高。

    四、准备资质代办材料

    五、提出申报领取证书


  • 107人看过2024-01-22
    一、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1、当事人因股权转让合同发生纠纷的的,以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2、股东以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的,以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被告。

    二、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