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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解散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公司住所地不明的,则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主要办事机构一般是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外代表公司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105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诈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未出资的股东责令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未到位而产生的其他民事责任。所以说,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并未因出资而丧失其股权。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在于股东的主体身份,而在于未出资的公司股东是否对受让人进行欺诈。受让人明知或应知注册资本未到位的真实情况仍接受转让人的,意味着受让人必须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股权转让有效;否则,即无效。
  • 107人看过2024-01-22
    法律并未禁止同时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个人可同时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
    但是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其它经营同类业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需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148条第(五)款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因此,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董事及经理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经营同类业务其它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属于违法行为;
    因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在此情况下担任经营同类业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高管的竞业禁止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21人看过2024-01-22

    商标具体特征如下:
    1、该商标具有显著性的标志;
    2、该商标具有专用性;
    3、商标具有实用价值;
    4、商标具有市场竞争性。即属于一种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106人看过2024-01-22
    转让股权后,转让人未按约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受让人可以催告转让人办理,如果经催告后仍然不办理的,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 109人看过2024-01-22

    违反法律规定的股东会决议是自始无效的,但是,对于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必须在决议作出后6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60天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或受理后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 109人看过2024-01-22
    股东仅以股东会决议上的部分签名被伪造为由,主张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寻求救济的正确途径是根据案件属于实体违法或程序违法,主张该公司决议无效或者申请法院撤销该决议。
  • 108人看过2024-01-22

    商标具体特征如下:
    1、该商标具有显著性的标志;
    2、该商标具有专用性;
    3、商标具有实用价值;
    4、商标具有市场竞争性。即属于一种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312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减资的程序如下:
    1、提出减资方案。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确定具体的减资方案。
    2、形成减资决议。经过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减资方案。
    3、通知债权人。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同意。通过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征得债权人对公司减资的同意。
    5、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104人看过2024-01-22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当前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当前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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