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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请设立登记和有关注册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等程序。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的登记工作实行分级管辖的原则。

    1.申请设立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和第82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公司全部股东出资缴纳之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之后的30日之内,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设立公司应报送的文件。

    2.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设立登记申请及其报送的文件进行审查,并收取公司设立登记费用。经审查,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定条件的,进行设立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即成立。

  • 104人看过2024-01-22
    1、不可以,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2、风险是不可预料的,所以公司法人是有风险的,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 106人看过2024-01-22

    实质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2、设立人要件:

    (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无限责任公司股东,或合伙中的合伙人及其他无权利能力的社会团体,不得以团体名义作为公司设立人。

    (2)设立人人数要件:

    公司设立之初的人数规定,各个法律有所不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的惟一股东是根据国家授权而进行投资的政府机构或是具有政府职能的公司。

    (3)设立人出资要件。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里,设立人的出资要件,法律无明确严格的规定。而我国是实行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对设立人出资要件,有严格、详细的规定。

  • 105人看过2024-01-22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合同、章程;

    (四)各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五)经营范围涉及的其他许可;

    (六)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七)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八)住所使用证明;

    (九)外商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十)外商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十一)外商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十二)验资报告;

  • 105人看过2024-01-22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七)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6人看过2024-01-22

    1.如果同时存在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当合伙与合伙人都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国际上通行做法是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就是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个人的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清偿。换句话说,合伙的财产优先清偿合伙的债务,合伙个人的财产优先清偿个人的债务。

    2.完整意思就是合伙财产偿还之后若有剩余财产的,应根据各合伙人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再分别用于偿还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反之,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偿还个人债务之后若有剩余的,再用于偿还合伙债务。我国多数学者皆赞成此种办法。该原则的重大价值在于可以平等地保护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的利益。

  • 106人看过2024-01-22

    1.合伙连带责任实际上存在着两重责任关系,即合伙人与合伙债权人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关系。

    2.《民法典》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法》亦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3.对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实践中合伙人之间的追偿现象可能会错综复杂,有学者主张对于合伙解散后的债务处理,最好能一次予以确定。

  • 108人看过2024-01-22

    1.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债务的其他承担办法。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 110人看过2024-01-22
    法人不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只有自然人才享有这一权利,因为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是自然人人身权利受到损害时可以获得的赔偿,而法人是法律赋予了它人格,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所以它并不具有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资格,因此法人不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 107人看过2024-01-22

    生育保险需要在生育前连续足额缴纳满12个月以上才能报销。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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