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的债权注意事项:
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
2、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问题;
3、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九条
依照前条
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四)收购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
(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企业出资时多出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用这个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不用缴所得税;
如果是股东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业,如果企业筹集资金将钱还给股东,股东再拿钱来出资也不用缴税;
但股东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业,借款转为资本公积,那么对企业来说,这是一种债务的豁免,要缴企业所得税。
不可以的。
1、为了避免恶意偷逃税,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5条和第16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税务注销清算作为对企业法人注销清算的必经前置程序,规定企业在申请注销法人工商登记前必须提供税务注销清算的相关文件,否则法人注销是不合法定程序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经(2000)24号规定:吊销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企业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在担保公司不违法的。但参与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吸储等活动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符合规定的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等条件下,依法申请营业登记的,企业可以从事相关经活动。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强制被收购:
其一、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
其二、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转让流程是:
1、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的,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然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3、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5、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未满一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