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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6人看过2024-01-29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商标注册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注册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申请注册的商标颜色

    大部分注册商标都选择用黑白色,注册成功后颜色可以自已发挥,想怎么搭配就怎么搭配。但是如果注册了彩色商标,注册证书下发之后,就必须严格按照核实批准注册的商标使用,不得更改。

    2、申请注册的商标的字体

    我们都知道,中国文字发展源远流长,字体、形式种类繁多,所以商标管理中一般坚持注册时是什么字体就使用什么字体的原则,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如:注册的是手写体,而在使用中是印刷体,是不影响商标的正常使用的。

    3、商标说明

    (1)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如果中文、英文为艺术化设计,需要说明正规写法。

    (2)如果是英文与中文组合申请,该英文已有近似的申请在先时,我们写说明可以侧重与中文联系起来,主要起识别作用的是中文,会提高英文的通过率。

    (3)喜欢加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后缀,例如,**光电,注册在LED灯上,一般而言是放弃“光电”专用权,但如果该商标**光电,注册在与光电无关的产品上,有些时候即使是放弃专用权也没用,还有可能因为这二个字,而驳回整个商标。所以,一般不建议加这样的后缀,先注册具有显著部分的文字,申请成功后,这些后缀可以加上进行使用。

    4、选择具体产品项目

    商标共分为45个类别,而《服务与商品分类表》是用来帮助选择具体产品项目的工具书,中国国内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一个商标在一个类别里申请注册,提交一份申请表。一个商标在两个类别里申请注册,需要提交两份申请表,以此类推。

    注册一件商标在一个类别,可以选择10个产品项目,首先选择产品时,选择自己最主要做的产品,我们称之为“核心产品”,其次再扩大保护范围,每个主要的小群组都选择一个产品进行保护,群组包含的多还有一个好处是,即使某部分的产品驳回,但还有一部分的产品能拿到证书。

    5、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内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商标注册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38人看过2024-01-29

    著作权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来讨论一下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几种情况。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关于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几种情况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几种情况如下: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几种情况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06人看过2024-01-29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商标注册之后要如何正确使用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1商标使用过程中是不能随意更改商标的图案

    使用商标时,商标要和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不能修改商标的文字、图形,如简繁互改,变换图形,这些都是不允许的,改动较大,使之形成了不同的形象,就可能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甚至是冒充注册商标。严重的是改变的形象与他人的商标外观形象近似,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但是如果只是将商标按比例放大缩小,或是在商标外加方框、圆形或是某一条线,还是在允许范围内的。注册商标的颜色多为黑白墨稿,只有在实际使用时才加注颜色,加注色彩后的商标图样,若与黑白墨稿只存在黑白与彩色之分,而没有任何实质性区别,则还是受到保护的。

    2、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要如何操作?

    商标不使用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就可以将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督促商标许可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这样能更好的保护您的商标许可。很多许可案例都只是双方简单的协议并没有经过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备案。

    3、同商品类别的商标的防御工作该怎么做

    在同一类别的商品中,存在多个近似或类似的商标,将直接导致商标权淡化。虽然法律规定不得注册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混淆的商标,但法律规定的混淆比通常理解的类似或近似更为狭窄,这使商标淡化的法律风险客观存在。为了防止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稀释,就不能光靠商标局的审查员,企业也应多注意这方面的信息检测。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原来的合伙人去申请与你类似的商标或近似商标,那就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因为,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只有三个月时间。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注册之后要如何正确使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94人看过2024-01-29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发明专利申请的法定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发明专利申请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发明专利申请的法定条件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477人看过2024-01-29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注册失败费用能退回吗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注册失败费用能退回吗

    查询商标的费用只要进行了商标查询,就不会退还。只要商标注册的费用,如果您是去商标局注册大厅直接申请注册的,这个注册费就是商标局审查商标的费用,无论商标注册是否成功,费用都当然产生,因此不退。

    而如果选择的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的话,商标代理机构也为注册商标付出了劳动,因此商标代理费也是不退的。如已驳回,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请求复审。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注册失败费用能退回吗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12人看过2024-01-29
    一、地域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128人看过2024-01-29
    企业重整失败的情形有:
    1、重整期间内,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能的;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
    4、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
    5、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关系人会议通过且未获法院批准的;
    6、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未获人民法院批准的;
    7.债务人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
    企业重整失败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 138人看过2024-01-29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实际出资人有权追回。但是如果受让人为善意第三人,即受让该股权时满足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相关条件,那么实际出资人无权追回,只能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29人看过2024-01-29
    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以下几种人转让股份有一定的限制:
    1、股份公司发起人。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本公司的章程也能做出其他限制规定。
  • 148人看过2024-01-29
    1、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给股东分利润的情况下,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公司会提供收购方案然后支付给股东合理的价位,股东完成退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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