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制件),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复制件),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企业分别提供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复制件),或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制件)
8、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复制件);
9、安全评价报告;
10、储存设施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检测报告;
11、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提供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和分公司签合同有没有风险?
会有一定风险,合同是双方签订,风险怎么样都会有的,不可能有百分百的安全。
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只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签订合同后,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同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作出的公司解散决议或者公司解散决定。如果公司是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登记机关撤销的,还应提交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4)经过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大会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确认。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权棉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员工把发票丢了如何赔偿?
按照公司的实际损失赔偿,可以跟公司协商,向税务机构申请补办,但税务机构有权利处罚。公司要有确切的证据,来证实发票遗失是由公司员工造成的,那就应当由员工赔偿。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构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构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构,并向主管税务机构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1、商标授权使用可以直接在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在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人和商标使用人应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由商标注册人到办理地点报送合同备案,商标注册人还应提交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复印件,若是在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准备的资料包括商标图样,申请人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所有股东在吗?
不需要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认可,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依法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