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出现下面情况的即使事先没约定公司也有权单方调整岗位:
1、是因为员工自己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还不能从事原工作。
因此,当出现上面两种情况时,公司单方调整员工岗位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否则的话都需要按照下面的规定跟员工调整岗位:
1、人力资源部门先要提前确认给员工调岗前等需要进行协商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岗位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方式。
2、确定变更的内容之后,就以书面的形式向员工发出变更合同的意向,并对变更的法律依据及客观事实情况要进行解释说明。
3、跟员工达成一致,取得员工的同意,然后需要员工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原劳动合同的变更页上填写变更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交予员工一份,即各执一份。
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的后果:
1、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按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原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员工对新签的公司以欺诈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新签的公司也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有权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的,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看,可以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并且,公司主张员工赔偿时,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最后,原则上员工不能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兼职之类的非全日制工作,除非跟公司做了其他约定,其实是可以同时签订的。另外,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要求赔偿时数额较大的,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的后果:
1、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按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原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员工对新签的公司以欺诈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新签的公司也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有权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的,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看,可以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并且,公司主张员工赔偿时,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最后,原则上员工不能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兼职之类的非全日制工作,除非跟公司做了其他约定,其实是可以同时签订的。另外,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要求赔偿时数额较大的,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公司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培训服务期
公司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竞业限制
公司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所以,对于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被辞的,公司不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员工工伤期间,因为是在工伤治疗期间,或者因为工伤可能影响今后正常上岗工作,所以有些公司为避免遭受劳动力损失,在员工工伤期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是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将严重损害员工的劳动权益。
按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中公司不得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该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先,员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将存在以下的损失:
1、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
在工伤治疗期间,其实很难确定伤势的恢复情况,而且有些人在恢复之后还可能会复发,届时就不得不要重新做伤残鉴定。
但是,申请重新做伤残鉴定,按规定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定伤残情况有变化的,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再享受这种待遇。
2、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
按规定,受有工伤的员工旧伤复发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
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即不再享受这些医疗待遇。
关于和解条件的内容,要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平等,这是因为,破产和解既然是由法院进行的破产处理之一,那么,债权人平等的理念当然要起支配作用。能成为该平等适用对象的人只限于一般的破产债权人。
2、破产和解的提供人或第三人没有遵守破产和解条件而向特定的破产债权人提供特别的利益时,将被视为无效。
3、破产和解方案提出后,法院应对该方案是否由有资格的人提供或是否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等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判断是否存在法定驳回事由。
4、对于通过了法院审查的破产和解计划,还需交付债权人会议表决。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日期由法院作出决定并公告,该召开日期必须在一般的债权申报之后。不过,在有特别申请时,法院可以合并会议召开日期和债权申报日期。在会议上有表决权的仅限于一般的破产债权人。破产和解提供人应在破产和解的召开日期到场提供破产和解方案。这种提供的含义,应是向债权人提供破产和解契约。所以,在会议上由法定多数债权人表决认可破产和解条件的话,可以理解为这是债权人方面对破产和解契约的承诺。认可破产和解的要件是,持有表决权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而且其债权额必须得到持有总债权额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债权人的同意。
5、若债权人会议否决了破产和解方案,即意味着要继续进行破产程序;对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方案,还需要移送到法院进行确认。之所以在债权人会议上通过的还要得到法院认可,是因为破产和解的效力对少数反对破产和解的债权人也具有强制力的缘故,因此,这种要求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破产和解的合法性。
1、新进人员需详细填写由企业统一发给的《员工入职登记表》,提供:
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职业等级证书各一份。
2、对《员工入职须知》教材进行详细学习,并填写《学习确认单》。
3、接待人员负责填写《新员工试用申请及核定表》。
4、组织新员工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并严格遵守。
5、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填写《住宿申请表》,为需要住宿舍的员工安排住宿。
6、携带《新员工试用申请及核定表》,将新员工交接给所需岗位部门责任人。
7、新员工工作满7天后为其发放就餐卡并领取工作服。
新员工入职后的前7天执行纸质版订餐,7天后执行微信订餐、就餐刷卡。
8、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牌。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