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帐户的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区别:
1、对公帐户是指银行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民间组织、部队、个体经营业户等单位开立的银行帐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与单位机构代码相对应的基本帐户。
2、一般帐户不限。基本帐户可以存取现金,一般户只能办理转帐业务。
3、只有基本户可以取现。一般户是用来转帐和扣款的,现在银行对取现都要求很严了。深圳这边一般是一次取“余额”的10-15%,一周两次,一月不超过四次,取是取不完的,转帐倒是没有限制。
4、基本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5、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
3、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4、分配财产。
清算的核心任务是分配财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纳所欠税款;
(4)偿公司债务;
(5)述四项款项清偿完毕之后的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必要事项之一,是标明公司本身的文字符号。公司名称必须用文字表示而不能用一些数字、符号、图形表示。如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如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这是为了便于人们明了公司性质,了解公司信用。
除此之外,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还对企业不得使用以下名称作了下列限制: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以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以数字组成的名称。由于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所以国家对企业名称的限制规定也适用于公司。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公司种类,第二部分是具体名称,第三部分是营业种类,即公司的行业属性,第四部分是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前应冠以公司所在地名称,但除全国性公司外,其他公司不得使用有“中国”、“中华”等字样的名称。
公司对自己的名称有使用权和专用权。公司名称可以转让。公司名称的转让应遵守下列原则:①转让人应停止使用该名称,而由受让人使用;②名称只能和营业一起转让或在废止营业情况下转让;③名称转让依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字书面转让协议,并报主管机关批准。
一、公司合并分立的形式与法律后果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1、公司主体的变化,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在新设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设立。在派生分立形式中,原公司存续,但主体因股东、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而必须进行变更,新公司设立。
2、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由于公司的“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股东的身份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即由原公司的股东变成了新公司的股东。就留在原公司的股东而言,虽然股东身份没有变化,但在原公司的持股份额却可能发生变化。由于公司分立一般要导致原公司规模的缩小,因此,随着股东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剩余股东对公司持股份额必然会有所增加。
3、债权债务的变化。随着公司的分立,原公司承受的债权债务也将因分割而变化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债权债务。
二、公司分立流程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4、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此与公司合并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在本质上相同,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
5、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及公告及程序:在分立决议做出后的10日内,将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工商5-7个工作日,税务2-3个工作日,银行7-10个工作日。也就是总体来讲就是5-10个工作日,根据办理的区域不同政策的不同,其需要的时间不是完全一致的。企业更改法人代表先去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然后去税务部门变更税务登记证。
一般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时间为:工商5-7个工作日,税务2-3个工作日,银行7-10个工作日。也就是总体来讲就是5-10个工作日,根据办理的区域不同政策的不同,其需要的时间不是完全一致的。企业更改法人代表先去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然后去税务部门变更税务登记证。
(一)任意解散。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任意解散公司具体又包括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二)强制解散。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强制解散公司具体又包括以下几种: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
2、司法解散。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是一种以公权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