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
对破产和解的申请主体,各国破产法的规定较为一致,即破产和解的申请只能由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其他任何利害关系人均不得提出破产和解申请,法院也不得依职权开始破产和解程序。破产法上和解的两种类型:即破产程序开始前和解与破产程序开始后和解。破产程序开始前和解,是指债务人有破产原因时,在有破产申请前主动向法院申请,待法院许可后,同债权人会议之间讨论成立和解协议的程序。这种和解可以有效地避免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必须先于破产申请提出,否则不能进行。破产程序开始后和解,是指法院开始破产程序后,债务人经申请,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裁定许可,中止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制度。如英美法系各国的破产法。
公司法关于法人变更的程序是: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股权转让协议出现可撤销的情形,如欺诈、胁迫等,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等情形时,可以解除。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4、其他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公司股东以其出资数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欠债的,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足还债,公司股东也不需要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但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要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