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减资是指公司的注册资金减少,形式很多,可以是按股东比例减资,也可以是其中的股东退资。如果其中一人退资,那当前的注册资金应当是剩下两个股东的注资总和。但是要注意,减资时要满足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两个人3万,一个人10万。公司减资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如果一个股东想退出。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只需在工商局做备案即可。
设立子公司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
4、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可以改名,但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股东会议决议改名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其他申请文件。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会被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成立,且不得在清算过程中谋取私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
三证合一后企业法人办理开户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印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自行前往办理则不需要)。
1、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与修订前的公司法相比较,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扩张到“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公司的会计账簿;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则扩张到“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修改后的公司法能够使股东更广泛地了解公司经营信息,更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地加强对公司事务的监督。
2、在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上述文件的同时,还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这样有利于克服仅仅允许股东查阅公司相关文件所带来的诸如不能更全面、精确地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弊端,从而为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3、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的行使程序和条件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即“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手续如下:
一、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二、提交材料。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三、领取执照;
四、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