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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人看过2024-01-29
    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66人看过2024-01-29

    1、一般情况下,公司无权强制回购股权.不管是“员工股东”,还是依法花钱认购取得股权的股东,股权都是其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都不可以侵害其合法的权益。况且公司法已经明文规定,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即使存在例外情形,也明确规定,是股东在满足条件时,可以主动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因此,公司通过公司决议等方式强行回购股东股权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股东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追回股权,并要求赔偿损失。

    2、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强制”回购股权

    (1)通常情况下,公司在给予员工、高管股权奖励时,都会约定离职时必须退股。因此,一旦员工离职而又没有与公司协商股权回购事宜的,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决议强制回购员工的股权。因为该强制退股行为,是股东事先约定主动转让股权的方式,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司与员工之间没有事先约定离职退股事宜的,员工离职,公司无权强制回购股权,否则员工同样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2)事实上,公司股权涉及的金额、收益,往往都会很大,要是不想公司强制回收股权或强制低价回收股权的,可以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由律师分析案情后,根据律师专业的法律意见,决定是否到法院诉讼。



  • 130人看过2024-01-29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160人看过2024-01-29

    一、股东对异议决议明确提出反对意见。

    《公司法》的表述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该规定是对通常情形的一般规定,并没有考虑到股东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席股东会的特殊情况。在公司未向股东依法履行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义务的情况下,只要股东在合理的期间内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仍可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三、诉讼回购的程序要求:

    异议股东与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

    异议股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股权回购价格

    关于回购的价格问题,《公司法》只规定按合理的价格回购,对于如何确定“合理价格”,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确定股份价格的方式主要以公司和异议股东协商一致为主,若公司和异议股东对股价公平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多数国家或地区立法的规定,将会启动股份估价的司法程序,即请求法院在外部专家的参与下,确定回购股票的公平交易价格。

  • 124人看过2024-01-29
    1、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资企业,在工商变更之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 197人看过2024-01-29

    股权确认属于物权请求权。股权不是债权,与债权有许多不同。股权在股市交易过程中,就是买卖的标的,双方形成的也是物权编调整的买卖法律关系,因此股权属于物权。

    第二百零五条【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七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131人看过2024-01-29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 160人看过2024-01-29

    1.只要你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当然是正当方式获得的,都可以去参加股东大会。

    2.公司在开会之前都会发布通告的,只要你密切关注的话,都是可以找到的。可以选择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1)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果是法人投资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2)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 160人看过2024-01-29

    店铺转让但大多数股东不同的,不能转让店铺。

    《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199人看过2024-01-29

    一、基本要求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

    5、公司经营范围

    二、注册流程

    1.核名: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办事大厅,一般是行政审批大厅或中心,提交预先取好的名字,等待半天左右拿到公司名字核定通知书;

    2.网申:将注册公司所需要的资料(法人代表人选、股东及股权分配情况、公司章程、公司地址租赁合同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等等)提交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预审,核名的时候可以问工商网站地址,以免出错;

    3.现场提交资料:网申通过后,带着所需资料去审批大厅办理营业执照,具体所需资料网申通过的通知页面会有;

    4.刻章及备案:去刻章的店刻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等需要的章,然后去公安局备案,注意是去公安局给章备案;

    5.银行开设基本户:带着证件去银行开设一个公司基本账户,也就是以后的对公账户;

    6.税务报到升级一般纳税人:就是去税务局填一些资料,如果需要可以直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7.办理开发票的系统:就是电脑上安装针式打印机之类的事情,如果不需要的话这一步可以省略;

    8.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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