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人与非独立法人区别:
1、独立法人,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非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法人组织。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用人单位倒闭没注销应该尽快注销。
注销用人单位的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用人单位财产;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债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用人单位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用人单位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用人单位登记。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可以解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之后申请注销备案,之后登报,注销税务登记证,注销工商登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1.出资义务。出资是合伙人承担的首要义务。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出资,并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数额和期限出资。
2.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这既是合伙人的义务,也是合伙人的权利。设立合伙业务执行人的,业务执行人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需要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
1.公司不再经营、合并或分立,由股东或股东会做出决议;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3.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4.公司依法宣告破产或被依法强制解散;
5.公司违规或未按时年度申报,被工商吊销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