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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30
    首先,股权转让的另一种情形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对此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基础是股东之间互相信赖的关系,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了股权,那么其他股东就要考虑该受让人是否值得信赖,因此法律赋予其他股东否决权。

    其次,公司法第71条第3款也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也就是说,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如果提出同等的条件收购该股权,那么,其他股东可以优先购买。当然,股东以外的人提出的条件如果优于其他股东,那么是不存在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

    所以说股东欲将股权转让给某个股东,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如果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表示也愿意受让的,则应按照愿意受让股东的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分别转让给愿意受让的股东。这样规定可以防止因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根本性变化、原先股东设定的表决机制变化。

    最后,需要提出的是,为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公司法也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股权内部转让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吗这个问题做了简单的解释后,希望给广大投资人一点参考,能让广大投资人在股权转上问题上少走弯路,从而妥善解决股权转让问题。当然股权转让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希望广大投资人在股权转让时审慎行事。

  • 104人看过2024-01-30
    股权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且不违法的,就可以进行低价转让。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当事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申报税款。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 106人看过2024-01-30

    1、股权转让不需要债权人同意,但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股权转让时债务人股东可以和第三人约定债务归属,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5人看过2024-01-30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应当向该案的第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执行生效的支付令,则应向制作支付令的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类是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公证机关制作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应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来执行。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申请执行;第三类是法院制作的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法院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105人看过2024-01-30

    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5人看过2024-01-30
    实际中恰恰相反,通常注册资本大于等于实际出资。注册资本是为设立法人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投资各方交付或认缴的出资额之和。简单的说就是投资者承诺交纳的出资额。

    实际出资就是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的出资额。作为一个投资者,通常会让自己的手中保持一定的现金流,这样可以保证自己遇到好的项目可以及时的参与进去,所以很多投资者都选择分期出资。

    当然,实际出资也是可以大于注册资本的,当实际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

    1、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变更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信息,重新划分出资额份额比例;

    2、可以将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划为公司向股东借款,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 105人看过2024-01-30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股东罢免执行董事:1、提交董事会审核罢免提案后列入股东大会审议事项;2、股东大会审议。罢免执行董事,需经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罢免董事长的职位,则由所有董事过半数重新选举新任董事;执行董事不理睬,则应由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105人看过2024-01-30

    股权收购相比公司合并主要有以下优势:1、股权收购可以减轻收购公司的风险;2、股权收购法律程序简单;3、股权收购可以有效地保留被收购公司资源;4、股权收购有益于被收购公司的稳定等其他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105人看过2024-01-30
    有限公司破产法人承担的责任为:如果有限公司破产的,那么该破产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并且股东需要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出现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者是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 172人看过2024-01-3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关于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的区别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的区别

    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的含义不同:

    商标变更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名义、地址、代理人等注册事项所作出的变更。变更注册人名义只是同一主体称谓发生改变,商标权利没有转移。比如原来商标持有人店铺地址或个人名字发生更改,但是商标权利人还是同一个。商标转让不同,商标转让是权利人根据自己意愿,按照法定程序转让自己享有的注册商标权给他人。商标转让是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的商标权利转移,存在法定的权利分界时间,受让人自商标转让核准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权利人主体个数:变更是一个主体信息变更,而转让是两个主体之间权利转移。

    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的程序不同:

    商标变更需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还需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变更是由商标注册人一方提出,当商标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受理通知书发送给商标注册人。而且在变更时,需要将商标注册人的全部注册商标一起变更,没有一起变更的,商标局会通知限期改正,期满不该,就当作你放弃变更,会书面通知。商标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这个过程中,商标转让申请是由双方共同提出,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也是向连两者同时发出。《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的区别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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