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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清算纠纷具体向下述法院诉讼:

    公司解散之后应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清算案件。

  • 107人看过2024-01-30

    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举报。

    《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30

    公司重整期间员工的工资会发放。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106人看过2024-01-30
    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的风险有,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的风险,例如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风险;以及债务人拒绝履行判决书,需申请强制执行的风险等。
  • 111人看过2024-01-30
    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实物出资。所以债权是不能出资的,以实现债权取得款项后以货币形式出资。
  • 107人看过2024-01-30
    需要。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股权投资是作为股东,有参与决策投票的权利,按照企业实现的利润享有红利;债权投资,是债主,相当于借钱给对方,没有投票权,只是按照债权的约定定期收取利息,并且这个利息一般是固定的,并且跟企业的经营情况没有直接关系。
  • 112人看过2024-01-30

    破产清算流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 126人看过2024-01-30
    固定资产不包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 105人看过2024-01-30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
    2、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后;
    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算;
    3、已发布注销公告。
    七、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登记。
    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
  • 109人看过2024-01-30

    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4、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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