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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30
    个人转给公司股权要交税的。股权转让行为中,纳税人为转让方,扣缴义务人为受让方。在个人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股权转让价格减去股权原值得到的数额来收取税费,税率为20%,印花税按万分之五的税率进行缴纳。
  • 103人看过2024-01-30

    首先,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

    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

    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您具体协商后确定;

    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您说的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如果这些是客观事实,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您无法得到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支付标准,依据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 105人看过2024-01-30

    股东的注册资本认缴期能提前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105人看过2024-01-30

    公司一般来说是没有权进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费的。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以赔付精神损失费;

    1、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

    2、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 108人看过2024-01-30

    企业的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所以企业改制的,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公司改制时要通知债权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8人看过2024-01-30

    成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要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有公司住所、名称、组织机构;

    4、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5、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 106人看过2024-01-30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一般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法律无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106人看过2024-01-3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履行了出资的责任后,如果公司因某些原因造成不能成立的,应该全额返还出资人的出资。

  • 110人看过2024-01-30
    (一)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起人的认定遵循下列原则,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二)公司成立后对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
    (三)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但是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可以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除非相对人为善意。
    (四)公司因故未成立,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发起人之间应该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 110人看过2024-01-30
    个人资产拍卖不够清偿债务要作以下处理:

    1、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2、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

    3、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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