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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9人看过2024-01-27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1、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
    公司资产包括多个方面:
    1、股东的出资;
    2、公司设立后经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
    3、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
    4、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
    5、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设立条件和程序较为简单、灵活。
  • 167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股权转让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如下:
    1、现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充分了解现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违约责任,债权人是否有无限权利要求等,以及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对上述问题的调查,必须高度重视受让人在谈判中的主动性.影响交易价格和转让后的风险负担
    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不可预测的债务,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此类责任或风险应首先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股权转让风险承担应由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 217人看过2024-01-27
    根据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144人看过2024-01-27
    公司注册多长时间股权才能变更依据实际情况来看。公司可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公司的股权变更也不同。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没有时间限制,但应征得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
    如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不是发起人,就没有时间限制。另外,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49人看过2024-01-27
    股份收购,就是一个人收购了另外一个人所拥有的某个公司的股份。一般是指不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股权收购行为,收购方只处于参股地位,收购股份通常是试探性的多角化经营的开始和策略性的投资,或是为了强化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作关联,如参股供应商以求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和价格优惠,参股经销商以求产品销售的顺畅、贷款回收的及时等。还有一些企业购买股份是为了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通过股份的买卖交易获利。
  • 130人看过2024-01-27
    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这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等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493人看过2024-01-27
    股权变更小股东不配合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如果故意为难其股权转让,可以诉诸法律。股权转让纠纷主要分为内部和外部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收到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是否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269人看过2024-01-27
    监事能参加股东会。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被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监督机构。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可以出席或者列席股东大会。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履行相关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 2463人看过2024-01-27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
    1、二者申请条件不同,具体包括:
    (1)申请原因有别。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
    (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
    2、二者过程不同,具体包括以下: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而破产重整中管理人是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3)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避免破产的目的。重整的目的在于维持公司之事业而不限于公司本身,所以必要时还可采取解散原有公司,设立第二公司,或公司分立、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方法。
    (4)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别除权是基于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之优先受偿权产生的,其就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和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的限制。限制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保证债务人不因担保财产的执行而影响生产经营,无法进行重整挽救。
    (5)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法院可在保证反对者的优先权利和既得利益不受损害等法定条件下强制批准重整计划,以避免因部分利害关系人的反对而无法进行重整。
  • 129人看过2024-01-27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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