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册后一直没有营业,若是有六个月以上的,就会行政部门被吊销营业执照,此时公司只能进行清算,不能再进行营业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不经营,应当及时注销。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可以,分公司注销本身就是需要总公司签署同意才可以注销。
分公司一般注销流程如下:
1.需要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需要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注销登记材料应该由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一般所需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如果分公司是被依法责令关闭的,还需要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法》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则需要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等。在材料准备完成之后,就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提交了。
3.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还需要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的撤销备案。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还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公司注销有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种方式,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那么分公司可以进行简易注销吗?
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注销一般走普通程序即可,但也没有分公司不可以简易注销的相关规定。因此分公司只要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也就可以进行简易注销。也就是说,只要分公司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部分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也可以进行简易注销),就可以进行简易注销。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合作作品是两人以上合作共同创作的作品。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所谓“两人”可以是两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两个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作作品的作者必须是参加创作的人,否则就不能成为作者。只是对作品提供一点儿修改意见,谈不上创作,不能成为作者。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3种税,分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增值税
股权转让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股权转让方。不过并不是所有股权转让行为都要缴纳增值税,个人和个体户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任何持股主体,转让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只有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时,才需要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股权转让的增值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购买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1.6%)乘6%
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至于到底是哪一种税,就要看持股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了。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乘税率20%
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乘税率25%
3、印花税
股权转让肯定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必须要贴花缴纳印花税。与其他税种不同,股权转让时印花税的纳税主体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合同所载金额乘税率5/10000。
离职时间还没到公司让提前走,员工应当得到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偿金额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决定,工作得越久,补偿金越多。不满半年的,也有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公司设立的,并不需要股东亲自到场,全体股东可以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