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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0人看过2024-01-30

    (一)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的法律要件:

    (二)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三)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于无效。


  • 134人看过2024-01-30

    重大误解合同已经履行的话可以要求解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

    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

  • 134人看过2024-01-30

    解除合同后是否还可以赔偿,要分别不同情况: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 119人看过2024-01-30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145人看过2024-01-3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并不是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要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121人看过2024-01-30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鉴证人:(盖章)

    年月日

  • 119人看过2024-01-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170人看过2024-01-30

    一般是不可以反悔,除非合同本身存在问题,无故反悔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1、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不能反悔。

    2、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但是要注意申请撤销合同的,有时效限制:1年)

    3、合同中有这些情形的,直接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125人看过2024-01-30

    需要分为两种情形分别处理:(一)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二)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可以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适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 124人看过2024-01-30

    抵销合同的方式是:

    1、一方当事人以通知的方式,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进行抵销;

    2、双方经协商后,依法将同类同质的债务,互相进行抵销。

    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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