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的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要注销。
一、公司注销的优点:
1、公司注销掉,对于企业法人及股东来讲,不会留下不良记录,为日后开设新公司带来方便;
2、公司注销后,就彻底不存在了,干干净净,无任何后顾之忧。
二、公司解散不做注销超过时间会自动注销,但会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原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且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理由的股东作为适格原告。
被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审判机关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若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审判机关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一)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
(二)转包后发生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处理:
(1)转包时,经发包人同意的,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转让:应将实际施工人列为原告,发包人列为被告,合同承包人不列为当事人。
(2)转包时,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施工人是原告,承包人是被告;发包人一般不列为当事人。
(三)工程挂靠的诉讼主体确认
应当以实际施工人、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原告。若被挂靠单位不愿起诉的,实际施上人可单独起诉。
个人与企业双方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然后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那么个人专利转让给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个人专利转让给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
个人专利转让给公司的注意事项
个人专利转让给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个人专利转让给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