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名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二)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
(三)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刻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五)税务登记
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前往注册地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
(六)开基本户
携带相应材料前往银行开设基本户。
一般来说,超市里销售肉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水电经销企业。
1、自行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符合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注:个体户是不能自行申请的,个体户连续12个月开票额达到条件可被认定成一般纳税人资格,
小餐饮许可证需要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等材料到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宾馆、饭店消防技术标准如下: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者。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消防验收的要求: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超过30万了,就按收入全额计算纳税,而不仅仅是针对超过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季度算超过30万,要预交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再继续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范围再扩大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再扩大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9/12*20%+年应纳税所得额*3/12*50%*20%=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一)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0*10%=20000(元)
(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1*17.5%=35000.18(元)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
二、提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三、原告应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1、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我国未作规定。日本准予自愿解散的公司,在清算结束前经股东大会决议而恢复。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只有四个: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