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人数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人数有要求。
1、对决策权的影响,股权融资就是引入合伙人,即股东,作为股东,有参与企业各项决定决策的权利;
2、对投票结果的影响,股东具有投票权,包括投票选举经营管理者、财务预算、市场计划等等,根据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对应的决策权。
3、对利润享有比例的影响,股东享有公司分红权,也就是说公司利润需要按比例分配给新入伙的投资人。
4、对公司秘密的影响,股东享有知情权。
股权融资的含义
在投资理财中,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
简单地说,私募股权融资就是企业通过出让一部分股权而获得私募股权投资的一种融资手段。企业融资主要有两种手段,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债权融资包括从商业银行贷款或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等等。股权融资主要包括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例如IPO,即首次公开发行)和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募资金额有时候都超过IPO融资金额的总和。
一般而言,股权融资中融资方有以下风险:
1、控制权稀释风险。投资方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必然导致企业原有股东的控制权被稀释,甚至有可能丧失实际控制权。
2、机会风险。由于企业选择了股权融资,从而可能会失去其他融资方式可能带来的机会。建议融资方应在了解股权融资风险及应对策略后再进行股权融资。
不是
“公司设立时不是必须有股东协议。公司设立协议,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协议,性质上属于合伙协议。是否签订设立协议由各股东之间自己决定,法律不强制签订
公司设立时不一定有股东协议。根据规定,设立公司,一般条件有足够的法定人数、公司住址、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等等。公司法中对于发起人协议没有严格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人数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人数有要求。
可向股东发起通知,通知不答复,视为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人数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人数有要求。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是公司的代表,而控股股东一般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两者都有权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