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法律上带薪年假不扣工资。带薪休假顾名思义就是休假的时候依旧享受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要被扣工资,那就不叫带薪休假了,但是带薪年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
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股份股权期权的区别
1、两者概念不同。
股权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享有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且能够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期权是指公司授予公司高管、核心员工等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以固定价格买卖资产的权利。
2、享受权益的方式不同。
股权是通过协议或合同、约定就可以拥有行使股东应有的各项权益的权利。
行使期权在享有各项权益前,需要用资金先购买股权,否则无法享受权益。
3、退出时的处理机制不同。
股权退出机制有两种选择,一个是是否赎回,另一个是是否保留。
期权退出机制则有三种,分别是是否赎回、是否行权和是否保留,它的退出机制比股权多了一项否行权。
试用期时长有以下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由劳动合同期限决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经规划部门批准。经济适用房、社区办公及车库用房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跨企业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6、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7、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
8、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变更经营场所
1、您所选择的经营场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个体工商户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限在同一区县范围内。新经营场所在其他区县的,应当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3、如果经营场所变更涉及原有经营项目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