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上注销流程
网上注销公司,需要先网上申请,然后受理,分情况办理注销。网上申请注销步骤如下:
1、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务注销”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2、在“纳税人经办人”中选择经办人(若经办人没有选择项的,请在网上税务局办税人员中维护)和选择“注销原因”,录入“注销原因说明”后,点击[查验]按钮
第二步:查验
系统完成查验后,会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对应的处理方式,提示即办或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建议。以下有三种情况,在线即办、承诺即办、一般注销流程办理步骤:
1、【在线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且不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和“其他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系统提示符合即办注销要求,下方会出现[提交]按钮
(1)申请提交,点击提交按钮,进行在线办理税务注销
(2)签名,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系统将自动进行税务登记注销,同时提示制作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
(3)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点击“确定”,跳转到“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输入税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下载证书”可下载,点击[下载通知书]
该通知书也可至“网上税务局首页——税务注销预检——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进行下载。
2.【承诺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但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其他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纳税人可按“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系统下方会出现[查看《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按钮,点击该按钮,查看、打印该承诺书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该承诺书和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3.【一般注销流程办理】不符合即办资格或即办条件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任一条监控均未通过,或“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如有未结事项,系统将在页面中显示[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按钮,可查看并打印(具体通知书样式同上)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尽量和公司协商索要,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名称变更,会有以下影响:
1、导致股权转让有瑕疵;
2、导致受让该股份的股东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时受阻;
3、导致受让该股份的股东不能及时享有分红、分配利润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有效。
我国《公司法》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同时又在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例外规定就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作出股权转让限制留下了“空间”。尽管如此,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条款的效力而言,司法实践尚未形成权威的统一意见。主流的观点是,只要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原则有效。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兼职并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属于雇佣的关系,所以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不用签订劳务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自己在注销时候在登报和银行注销时候会存在费用,这些费用是固定的,可能在几百到一千左右。税务注销就是会查税也会产生费用。托人代办就需要代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流程如下:
1.持要注销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发起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发起人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方发起人不得为自然人;
2、企业法人;
3、除法律、法规禁止其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之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先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才可作为发起人;
4、出资额已缴足、已经完成原审批项目、已经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发起人;
5、具备法人的条件并经依法登记为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职工持股会组织等因不具备法人资格而不能成为发起人;
7、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