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公司应向新股东颁发出资证明并将详细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时,转让人才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受让人应在一定期限内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否则构成违约,由转让人继续享有转让股权的所有权。
签订该股权转让协议后,如果受让人在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后,又拒绝付清全部款项。股权转让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股权协议,且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则该协议合法有效,股权转让双方均应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公司应向新股东颁发出资证明并将详细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nbsp;软件著作权应归何人所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该软件的开发者。何谓“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该条第二款指出:“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软件著作权的认定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于自然人。
二、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应在合作开发者签订的书面合同中约定,合作开发者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1)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但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整体著作权;2)合作开发的软件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归合作开发的各方共同享有;共同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由开发者共同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其著作权权利(转让权除外),但所得收益著作权人之间应当合理分配。
三、受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受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没有确定或者确定不明确的,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受托人。
四、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的人享有,未作明确规定的,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和行使其权利。
五、自然人在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的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和行使: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尽管自然人是开发软件的具体行为人,软件的著作权仍不归自然人所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给自然人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保护期内,其合法继承人可依《继承法》取得著作权;自然人也可以通过赠与合同取得著作权。
法人、其他组织因变更、合并、分立,承受该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享有其著作权。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从质押、破产清偿等渠道获得著作权。
七、上述第六条中“如无合法承受人”,其著作权归国家享有和使用。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软件著作权的认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这是很多人在进行各类商标转让时常常咨询的问题,那么我们在这里统一解答:商标转让公证不是必须进行的程序,这个要看商标局的要求。但有些情况下,不做商标转让公证却是会损害某一方的利益,这就是所谓的省小钱,亏大钱的例子。那么商标转让公证有什么作用呢?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转让一定要进行公证吗
商标办理公证,现在不是必须的,公证不是商标转让的法定程序,向商标局申请。经高核准后进行公告,才是法定程序。
办理公证书一般来说有两个原因:
1、 商标管理部门认为转让行为存在疑点,要求转让人提供公证书的。
2、 当事人之间因互不信任而依托公证机构对转让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的;
商标转让公证书的作用就是为了增加被公证事物证据的公信度。
商标转让公证应当去哪办理?
办理公证应当去公证处办理,基本上县级以上的城市都有公证处的设立,可以就近去办。没有地域限制。
商标转让办理公证书要多久?
公证书办理,通常是3-7天,与公证书的业务量有关系。
商标转让办理公证书要多少钱?
办理公证书通常费用是500元左右。公证处是属于具有高度专业性的带有商业性质的机构,所以费用有所不同是正常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转让一定要进行公证吗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受托人:,身份证:,地址:。
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二、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
三、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四、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五、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自愿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项,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且经公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及手印:
受托人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