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应缴纳税额进行核定。
(一)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可以不设置账簿的情况,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应该设置帐簿但是纳税人没有设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应纳税额进行核定。
(三)纳税人擅自将账簿销毁了的、纳税人拒不提供相应的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应纳税额进行核定。
(四)纳税人设置了账簿但对账簿内容记录不认真,敷衍了事,账目混乱不堪,或者是对有关成本的资料、收入凭证等残缺不全的,造成查账困难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五)纳税人产生了纳税的义务但是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纳税,税务机关对其责令限期申报却有逾期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六)纳税人没有正当理由说明其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关于税务机关具体如何核定应纳税额,就需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来规定。
l.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力一的履行抗辩权。
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发生于先履行方不履行之时
3.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确切证据
即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举证责任在先履行方,其应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没有确切证据即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合同义务必须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与债务人的债务有关的义务。
可以。
网上申请变更股东登录工商网,依次根据提示上传相关文件,在网上就可以解决。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