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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人看过2024-01-04

    第1类商标注册查询:第1类商标中包含: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那么,第1类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有哪些?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第1类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第1类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

    第1类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

    第1类商标注册前为何要查询?查询商标的异议是什么?

    答:1、探明注册障碍

    (1)商标注册前查询是否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存在已注册或已申请的相同或相近似商标注册,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的机率;

    (2)若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可以对准备注册的商标进行修改或调整,或者放弃提交申请。

    2、弄清商标能否安全使用

    (1)通过查询商标注册情况,避免造成对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

    (2)减少宣传广告费用损失,降低经营风险。

    3、发现抢注商标商标抢注者有三类:

    一类是商标所有人的合作伙伴,如销售代理等。目的是为了获得或巩固自己独家代理的地位,或者向被抢注人索取高额转让费;

    第二类是搭便车者,即企图利用被抢注商标的良好商誉,有意识造成消费者误认而获取不当利益;

    4、了解申请进展及时进行商标查询可以了解商标注册申请进展情况,做到商标注册与商标使用心中有数。

    以上就是关于第1类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71人看过2024-01-0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播放者权是什么播放者的权利义务都有什么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播放者权是什么播放者的权利义务都有什么

    播放者权的主体是广播电视组织,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者权的客体是播放的广播或电视而非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过载有声音、图像的信号播放的集成品、制品或其他材料在一起的合成品。

    播放者的权利义务都有什么?

    播放者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播放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或已出版的录音录像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

    在一部录制品中,通常包含着三种主体的权利:原作品的作者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主要表现在:对其制作的原始录音、录像制品享有专有的复制发行权及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制者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以下义务: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向改编、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播放者权一般是针对广播电视组织,在对相应客体播放时应该遵守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侵犯都是在实务中都是属于比较难以界定的,因此建议当事人若遇到知识产权争议,要先收集相关证据,界定侵害事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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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81人看过2024-01-04

    ogo注册需要多少钱,logo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标,商标是需要通过注册才能合法使用的。并且注册商标需要一定的费用,那么logo注册需要多少钱?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注册需要多少钱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商标注册费用主要包括商标官费和商标代理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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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66人看过2024-01-04

    商标注册原则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人受理并确认商标权归属的行为依据和法律原则,其中都是需要遵守的,那么今天华律知产就给大家介绍商标注册的原则都有哪些呢?

    商标注册的原则都有哪些呢

    商标注册的原则都有哪些

    商标注册的原则都有哪些:

    一、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

    《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详见《烟草专卖法》第20条)。

    二、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三、国家集中注册原则

    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

    《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四、申请在先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五、使用在先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同1天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的原则都有哪些呢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77人看过2024-01-04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后取得专利申请权,成为新的专利申请权人。但作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则必须是具有专利申请权的单位和个人。下面我们来看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有哪几种。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有哪几种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有哪几种

    (1)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

    (2)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所在单位;

    (3)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方或者依照合同约定具有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

    (4)合作开发合同的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和个人;

    (5)依照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申请权的受让方。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有哪几种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56人看过2024-01-04

    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那么企业专利转让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企业专利转让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专利法律状态的确认:专利类型、是否有效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专利。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不经过实质审查,与发明专利相比其专利权的稳定性相对较弱。受让人应充分了解所转让专利权的类型,权衡其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同时,受让人还应该对待转让专利的法律状况进行检索,以证实待转让的专利是否为有效专利,并确认专利权的剩余有效年限。

    2、合同签订:应当签订正式书面的转让合同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因此专利权的归属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我国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并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专利无效:明确专利被无效后的处理方式

    我国专利法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还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因此,在合同签订中,需明确专利被无效后的处理方式。

    另外,还需要注意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的身份问题。如转让人是否是该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该专利权是否还存在其他共有人等等;以及受让人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注意国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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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55人看过2024-01-04

    恶意抢注商标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那么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包括哪些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包括哪些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抢注”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该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入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

    3、商标注册成功。只有商标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其注册不成功,则无法构成“商标恶意抢注”。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包括哪些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19人看过2024-01-04

    CT国际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PCT是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之后专利领域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在进行PCT国际专利申请,需要了解PCT国际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PCT国际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PCT国际专利申请流程

    PCT国际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1、递交国际申请

    一般情况下,PCT申请应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国家局提出。PCT专利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就要指定该申请将在哪些成员国有效,这些被指定的国家称为"指定国"。

    2、国际检索

    1)国际检索是一个封闭的过程,除单一性或明显错误的问题外,申请人与检索单位没有什么交流。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或自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起3个月,以后到期的期限为准,检索单位会制定检索报告或在某些情况下宣布不制定检索报告。检索报告或宣布将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

    2)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后,国际局将公布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检索报告,并将该申请连同检索报告送交该PCT专利申请要求的"指定国"的专利局。

    3、国际公布

    1)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

    2)出版物有两种:小册子和公报。公布形式包括纸件和电子件。

    4、国际初步审查

    国际初步审查只就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意见,其审查意见对各个指定国并没有任何约束力。

    5、指定国审定阶段

    进行完国际阶段后,经过申请人申请启动,国际专利申请进入国家(或地区)阶段。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PCT国际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92人看过2024-01-0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要如何维权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要如何维权

    近年来,随着国内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的不断攀升,专利侵权诉讼量也出现了迅猛的增长。专利作为占领市场的一种利器,得到越来越多的权利人的青睐。无论国外企业还是国内企业,无论有没有专利,都不可避免地卷入这场以专利为筹码的游戏中来。那么,如果专利被侵权了,我们应该怎么诉讼呢?或者说诉讼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专利诉讼工作艰苦又细致,需要组织证据、多方面配合。不管是原告或被告,最基本的工作都需要仔细分析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并围绕涉案专利做详细的检索分析,初步判断涉案专利的稳定性。由于专利诉讼涉及技术、法律、调查取证等多方面的知识,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比较前卫的案件,且法律的规定和法院的实际司法实践也不断进步。因此,在专利诉讼案件中,最好找专利代理人与专利双证律师,从而可以为专利权人提供不仅合法,而且实际操作性又比较强的诉讼意见和诉讼方案。专利双证律师不仅专利法律和技术功底好,熟悉专利撰写、无效和诉讼程序,而且针对每一项专利技术能够协助当事人做全面性检索和分析,可以全盘掌控整个诉讼过程的每一个细节。

    在我们的外观专利受到损害或者是侵权的时候,我们要学会利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的专利权利,必要的时候我们还可以申请诉讼来解决问题,这都是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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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6人看过2024-01-04

    商标法要求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所以提交第32类商标商标申请,了解清楚第32类商标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第32类商标商标申请内容及申请资料有哪些

    第32类商标商标申请内容有哪些?

    3201啤酒

    啤酒320002,姜汁淡啤酒320003,姜汁啤酒320003,麦芽啤酒320004,克瓦斯淡啤酒(非酒精饮料)320048,制啤酒用麦芽汁320005,制啤酒用蛇麻子汁320021,麦芽汁(发酵后成啤酒)320025

    3202不含酒精饮料

    无酒精果汁320001,无酒精果汁饮料320006,不含酒精的果汁饮料320006,乳清饮料320007,果汁320010,水(饮料)320012,锂盐矿水320014,矿泉水(饮料)320015,赛尔兹尔矿泉水320017,矿泉水320017,餐用矿泉水320018,葡萄汁320019,柠檬水320020,蔬菜汁(饮料)320022,葡萄汁(未发酵的)320026,苏打水320028,果汁饮料(饮料)320029,果汁冰水(饮料)320029,番茄汁(饮料)320030,无酒精饮料320031,杏仁乳(饮料)320032,杏仁牛奶(饮料)320032,汽水320035,菝葜(软饮料)320041,不含酒精的开胃酒320042,无酒精水果混合饮料320043,果茶(不含酒精)320044,水果饮料(不含酒精)320044,等渗饮料320045,花生牛奶(软饮料)320046,花生奶(软饮料)320046,苹果酒(非酒精)320047,以蜂蜜为主的无酒精饮料320049

    可乐C320002,酸梅汤C320003,绿豆饮料C320004,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C320007,奶茶(非奶为主)C320008,果子粉C320009,果子晶C320010,蒸馏水(饮料)C320011,饮用蒸馏水C320012,纯净水(饮料)C320013,耐酸饮料C320014,植物饮料C320015,豆类饮料C320016,姜汁饮料 C320017,乌梅浓汁(不含酒精)C320018

    3203糖浆及其他饮料用的制剂

    饮料制剂320008,饮料香精320009,制饮料用糖浆320011,汽水制作配料320013,制矿泉水配料320016,制柠檬汁用糖浆 320023,烈性酒配料320024,杏仁糖浆320027,起泡沫的饮料香锭320033,泡沫饮料锭剂320033,起泡的饮料粉末320034,泡沫饮料用粉320034

    第32类商标商标申请资料有哪些?

    1、以公司名义申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需提供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2、商标图样6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约为名片大小相仿)。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

    3、商标注册申请书;

    4、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注册的话);

    5、确定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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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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