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或者监事会是能够起诉公司的。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能够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变更一般需要股东到场。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咨询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科或者登记窗口。而公司变更股权不一定要股东本人到场,要看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注销公司大概需要多久时间
公司注销所需时间,一般需要2-3个月的时间,工商和税务的流程可以同时进行,首先工商局需要先过去备案注销,然后登报,45天后才能提交正式的注销资料过去,审批需要一周的时间。税务的话如果没有国税可以直接注销地税,时间也要15-20天的样子,如果有国税的话先要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公司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然后去工商局进行注销登记。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是
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分公司是没有股份的,所以也不存在转让股份的问题。分公司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能够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能够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销公司的时间一般都是6个月左右,分公司注销时间为4个月左右。主要是公司注销要登报45天,然后国税注销受理45天,地税受理45天,因此时间都会比较长。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一)清算流程
1、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
律师提示: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成立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即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律师提示:如果公司在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的,公司登记机关可能会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清算组的备案
到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和表格,并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
4、通知公告债权人
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通知、公告债权人。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二)注销登记流程
1、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十日内,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及表册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申请注销登记。
2、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当公告企业终止。
流程如下:
1.持要注销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分公司需要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