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人数。不同行业的就业人数标准不完全一样,有的是20人,有的是10人,有的是30人多一点。
2、营业收入。这是很重要的标准,营业收入有100万、200万、300万、500万、1000万,行业不一样,标准是不一样的。
主要是按照这样一些标准划分的。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工商处罚交不起,能申请破产。但企业必须处于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如果企业能够承担处罚的金额的,则一般不能申请破产。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例外情形第三款规定:若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则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都可以做出约定。《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包括:
(1)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6)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7)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9)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1)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商号不是公司名称。商号是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的,而公司名称是由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按顺序组成的。商号只是公司名称的组成部分中的一部分。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
夫妻间股份转让协议效力为:如果该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一般有效;如果该股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在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后一般转让协议才有效。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设立的其他规定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注册主体的不同,我们将商标分为个人商标注册和企业商标注册,那么个人商标注册和公司商标注册的区别有哪些?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个人商标注册和公司商标注册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标时所需提供的资料不同
1、公司名义注册商标提供:
①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商标图样。
2、个人名义注册商标提供:
①个体户执照复印件签名;
②个人(即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③商标图样。
注:如果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就不用个人身份证了。另外,港澳台外籍个人可以用护照直接申请商标。
二、商标归属权不同
1、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
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有专有权,公司一旦注销,商标就必须在注销之前转让才可以继续存续,如果公司破产的话,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做清算。
2、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
个人注册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虽然申请时提供个体户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但是注册成功之后商标是属于个人,归个人使用及其支配。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商标注册和公司商标注册的区别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