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9)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
1、电子信息技术:
软件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与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广播电视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智能交通技术等.
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物、新剂型及制剂技术、医疗仪器设备与软件、轻工与化工生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
3、航空航天技术:
空中管制系统、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卫星通讯应用系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等.
4、新材料技术:
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精细化学品等.
5、高技术服务业:
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文创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等.
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可再生情节能源技术、核能氢能、高效节能技术等.
7、资源与环境技术:
水污染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循环经济技术等.
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行业:
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等.
全资子公司注册流程:
一、符合法律规定的子公司章程;
二、子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只是由母公司控股;
四、子公司拟任的高管、董事长等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五、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申请报告。
被辞退是否会得到赔偿要看具体原因: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单位需要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第三、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辞退,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
1、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第一,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第二,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第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第四,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亦较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第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第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第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时不需要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也无须实缴注册资本。
3、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较为宽松,核心条件如下:第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第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第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投资者资质: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内资融资租赁协议试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最低注册资本17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限合伙制公司的优势:
一、通过利益机制的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风险。
风险投资机构中的代理风险主要表现为:投资者无法在事前准确地甄别风险投资家的真实能力和机会主义倾向,而以事后投资收益来甄别其能力更不是有效的手段;有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企业经营者为谋私利而损害投资方的利益。有限合伙制公司正是通过适当的治理结构和各相关利益者之间一系列激励与约束的契约安排有效地减少代理风险。
二、通过与风险相对应的权利分配,优化管理决策机制。
作为投资者与风险企业之间的中介机构,有限合伙制公司与股份制公司中以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的基本治理构架不同,它是依据相关法律由一个或多个没有经营权并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和至少一个有经营权并负有无限责任的一般合伙人组成;有确定的生命周期(通常为10年)且延长生命周期须征得有限合伙人的同意(通常为1-3年);合伙基金的股份不能自由流动并在生命周期结束之前不能单方面撤出股份等。尽管作为主要投资者的有限合伙人不直接参与风险资金和风险企业的管理运作,但通过一系列合约来约束风险投资家的投资行为。
三、在利益分配中不仅以货币资本为依据,更多地考虑到“贡献”与“风险”的因素,并且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机制,适合知识经济时代资本与“知本”的运行规律。
风险投资家的“资本”是其专业知识和能力,而其主要收入来源为投资业绩,一旦投资成功一个项目并实现公开上市,其资本收益可能使他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但风险投资实践中,投资的成功率并不高,而且大多数有限合伙合同都有限制性利润分配手段,通常一般合伙人的利润分成要等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全部投资后才可分配,或者规定达到最低的投资收益率,一般合伙人才能得到其收益分配。这样的契约安排能够使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目标较好地统一起来,减少风险投资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并提高工作的努力程度,因为投资成功可以得到比管理费大得多的收入,反之投资失败其收入减少,自己的1%资产也处于风险之中,甚至在投资出现亏损,不能完全偿还债务时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偿付债务,从而使他们加倍关注企业经营效益。此外投资业绩不佳还会影响其市场声誉,增加再次筹资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