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资格一
传统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没有将公司股东列为行政诉讼原告的范畴,主要是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前,由于受相对人理论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对原告资格实际上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即只有行政管理相对人才能提起诉讼。而公司作为市场经营的主体,对外是以法人的名义出现的,其法人资格是法律赋予的,传统法学理论认为只有公司法人才是行政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作为公司内部成员的股东无权就侵害公司权益的行为以自己或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司法实践的积累和理论界研究的不断深入,原有法律规范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范畴的规定已逐渐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随着股份制企业和公司的大量出现,如何协调企业法人和股东之间的相互利益,如何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等问题日益成为立法上的迫切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关于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规定,就是适应这种需要应运而生的,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实务界已经注意到在行政诉讼中对股东权利进行保护。
资格二
股东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符合行政诉讼原告的特征。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原告资格的界定采取的是法律上利害关系说,即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至于如何界定某一主体是否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在立法上还没有明确的表述,学界的认识也各不相同,但可以肯定的是,现行行政诉讼法并没有要求原告要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换句话说,只要某一主体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或诉讼结果与其自身有利害关系,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就具有原告资格。而公司股东作为公司利益的最终承受者,作为市场管理者的行政机关对公司所作出的每一涉及公司利益的行政行为应该说均与其自身利益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必然会对股东的自身利益造成影响,从这一点来看,由于股东在公司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使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在作为法人的公司不愿行使诉权时,股东为维护公司的利益代表公司行使诉权应该说是符合行政诉讼原告的资格条件的。
一、个人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网上注销个体营业执照还未全部开通,目前还在试点试验中,如果是支持网络注销的地区,网上注销和信函注销申请开通后,个体户只需在网络上,点击工商简易注销窗口提交申请,按照相关提示录入、上传相关信息即可。没有开通网上注销的地方,应当到工商部门办理,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办理注销手续的。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流程: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后选择您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2.登陆年报系统,在新的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即可进行年报的填录。3.选择您需要填报的年度后点击确定,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录入,根据提示进行填写。4.填写完相应的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这样营业执照年审就完成了。
1、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务注销”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2、在“纳税人经办人”中选择经办人(若经办人没有选择项的,请在网上税务局办税人员中维护)和选择“注销原因”,录入“注销原因说明”后,点击[查验]按钮
第二步:查验
系统完成查验后,会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对应的处理方式,提示即办或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建议。以下有三种情况,在线即办、承诺即办、一般注销流程办理步骤:
1、【在线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且不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和“其他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系统提示符合即办注销要求,下方会出现[提交]按钮
(1)申请提交,点击提交按钮,进行在线办理税务注销
(2)签名,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系统将自动进行税务登记注销,同时提示制作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
(3)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点击“确定”,跳转到“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输入税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下载证书”可下载,点击[下载通知书]
该通知书也可至“网上税务局首页——税务注销预检——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进行下载。
2.【承诺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但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其他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纳税人可按“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系统下方会出现[查看《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按钮,点击该按钮,查看、打印该承诺书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该承诺书和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3.【一般注销流程办理】不符合即办资格或即办条件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任一条监控均未通过,或“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如有未结事项,系统将在页面中显示[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按钮,可查看并打印(具体通知书样式同上)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1、股东为了公司的经营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然后将借来的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如公司股东采购机器设备时的预领款。
2、股东因个人生活困难,向公司借款用于个人生活。
3、股东为自身经营需要,向公司借款后用于自身的经营或投资。
4、股东为了归还借来的投资款而向公司借款(即后面论述到的“过桥借款”形式)。
如上所述,我国采取的是法定资本制,股东借款后,势必会导致公司对自身资产的使用,但由于股东借款后,公司与股东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保证了公司通过履行债权来追回借款的能力,因此,股东借款是否构成违法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问题。事实上,股东如果不是以长期占用公司款项或抽回出资为目的的借款,只要不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经营资金需要就不会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危害;但反之如果允许公司股东无限制的向公司借款,则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架空,更会导致三无企业的盛行。如甲乙二个股东分别投资一百万设立A公司,如果允许二个股东无限制的借款,那么二人完全可以在设立A公司后借款,利用向A公司的借款设立B公司,在B公司成立后借款并设立C公司,理论上甲乙二人就可以设立无限个公司,如果ABC中有一个公司需要经营资金,股东完全可以将最后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借回。毫无疑问,股东这种目的的借款会严重地影响到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会给市场经济金融秩序造成很大的危害。
一、个人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网上注销个体营业执照还未全部开通,目前还在试点试验中,如果是支持网络注销的地区,网上注销和信函注销申请开通后,个体户只需在网络上,点击工商简易注销窗口提交申请,按照相关提示录入、上传相关信息即可。没有开通网上注销的地方,应当到工商部门办理,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办理注销手续的。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检流程: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后选择您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2.登陆年报系统,在新的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即可进行年报的填录。3.选择您需要填报的年度后点击确定,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录入,根据提示进行填写。4.填写完相应的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这样营业执照年审就完成了。
控股股东认定的几种情形
实务中,公司控股股东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1)第一大股东为控股股东;
(2)前几大股东为控股股东;
(3)不存在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