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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人看过2024-01-05

    劳动合同一旦过期之后则无效,需要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100人看过2024-01-05

    工商变更具体可变更的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需成立一年以上才可以办理名称变更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后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后申请变更登记。减少注册资金的,要在报纸上登载公告45天后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所有新旧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 109人看过2024-01-05

    续签集体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双方协商,半年签当然合法。

    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

    1.提出协商

    用人单位和工会方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等,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集体合同规定》规定,应在20日内作出。

    2、确定协商代表

    双方确定协商后,如果是首次协商或原有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已经到期,则双方应当确定相应的协商代表。

    3、起草议题,草拟集体合同

    在此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征求劳动者意见。双方都应广泛进行意见的收集与调研,注意听取劳动者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促使最终签订的集体合同能够切实符合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数据的收集。具体可划分为用人单位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企业外部的信息资料,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拟定议题,草拟集体合同。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双方应确定协商议题以纳人协商会议时的讨论范围,同时可以草拟集体合同,议题和合冏文本可由一方草拟,也可由双方共同指派代表草拟。

    商定具体协商方案。在确定协商议题后,双方应确定协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协商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事项;协商议题及其说明;协商的原则和程序;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等。

    4、进行协商

    在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后,双方即可进行正式协商。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

    代表轮流主持,通常应按以下程序进

    5、宣布会议议程和纪律;

    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要求提山回应;

    6、双方代表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双方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协商中止会议。

    7、职代会审议

  • 160人看过2024-01-05

    总监理工程师在一年内变更不得超过两次,否则该总监理工程师从第三次变更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因上述原因确需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提供书面报告、备案表和下列材料(备案表格式见附件):

    1、要求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企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变更补充合同;

    4、新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岗位证书;

    5、外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材料经市建设局质量安全处审查同意后,重新办理合同备案,凭合同备案表到质量安全处变更。

  • 100人看过2024-01-05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流程:
    1、网上预约登记工商变更信息;
    2、通过后,预约工商提交材料时间;
    3、按照指定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材料;
    4、按照指定时间领取营业执照;
    5、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7、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变更。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工商注册的财务负责人怎么变更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变更财务负责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变更,也就是把原来办理税务登记的联系人及电话改为现在实际负责人的就可以了。不需要到工商局等其他部门变更。也就是说,凡涉及纳税人税务登记中的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从业人员变更事项,可以从不需审核项目中进行变更,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属需经审核项目。

    因此,你可以通过网站“网上办税——涉税申请——税务登记变更——网上变更登记(管理员审核)——基本情况变更”办理。

  • 100人看过2024-01-05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这两个类别的角度。

    2、资金股权的确定得区分投资者的类型,一般来说个人投资得看投资人的个人特性了,机构投资则更多有一套价值评估的系统,这些评估方法很多,大家如有兴趣可以去参考《创业融资实践》这本书,写了很多实用的方法。这里我只是想谈谈对个人投资者的对待方法。投资者为什么要投您的团队,最重要的一般都是看重人,其次才是项目。因此,我们也应该首先从人的角度来对待投资资金占的股份比例的问题。比如一个投资者的控制欲特别重,很可能您就不要去奢谈控股了,而不如把精力转到如何通过扩大盘子让团队的收益增大;如果投资者是特别豪爽的,或许您可以获得控股权。总的一句话,更多的还是尊重投资人的看法吧。如果真的觉得不合适,看来你选择的投资人错了,应该变的是你,而不是他。

    3、至于经营股权部分,总的比例定好了之后,就可以考虑每个人在团队中担任的职责和能力来评估了。这个方面可能有争持的地方,我的建议是设立一些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就是说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职责、岗位来分的,而不是按照人来分的。如果您觉得还应该考虑创意角度的股份,那把这个方面单列。让最开始提出这个创意的人获得一定的股权回报。

    4、因此,对待股权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没有必要不好意思细谈,股权不谈好,在创业过程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让股权不按照人来分,而是按照客观的资金、职责、岗位、创意等角度来分,能尽量避免随意的拍脑袋分配方式带来的问题。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2、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3、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家股权的(包括配股权转让)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有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4、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有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 151人看过2024-01-0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已注册商标如何转让商标转让方式都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已注册商标如何转让商标转让方式都有哪些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当然你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帮你来办理申请。商标代理组织中的商标代理人对商标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商标业务较为精通,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发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准确的修改,使转让注册申请的审查得以顺利进行。

    商标转让方式都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简单的说,就是注册中的商标可以转让,申请中的商标需要在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才能办理转让。这时,商标注册失败的风险由买方即受让人承担。所以,一般尽职的商标顾问都会建议购买已成功注册的商标,7号网商标顾问还会对待转让商标进行商标查询,确认相关信息,维护受让人的权益。

    办理商标转让不论是已注册的商标,还是正在注册中的商标都合法。但市场上更多的受让人会优先选择前一种。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已注册商标如何转让商标转让方式都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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