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简易注销是不需要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一般来说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由45天变为20天。但是能简易注销的公司也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主要是针对于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通俗点来说就是企业也没有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
简单的注销过程如下:
1、公司在公示系统中填写简单的注销公告,等待任何人提出异议。公告期45天,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2、公告期结束后,公司应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出简易注销申请,由登记机关作出是否批准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不过,注销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很多问题往往都是在注销时被查出来的,千万不要做虚假的财务报表,后果还是最终要负责任的。
企业值得警惕的高危行为:
(1)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骗取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与其相关联的企业被稽查或者之后发现追查,即使注销也会对法人追究相应责任。
(2)公司之前不合法的经营。注销之后被查出也会被处罚。
(3)不清算或者提供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注销。
(4)正在被执行行政处罚中注销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由继承股东来注销就可以了。
公司章程对股权的继承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果没有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由逝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也就是说逝者的法定继承人自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注销公司不会涉及到公司的股东的,法人出面就行了。法人不可以直接注销公司,两种解决方法:
1、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
2、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具体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同现象进行确定。
附生效条件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所附条件成就之时,该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事实。
1、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等等
对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向企业法人申请展期或者分期付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股东变更登记大致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的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是《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是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的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