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74人看过2024-01-05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商标注册查询要注意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注册查询要注意哪些

    1、在自己填写《商标查询单》的时候,一定要文字清晰规范,按照规范来填写,填写字母时需主要使用大写字母;

    2、《商标查询单》的填写有限制的,只可以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和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3、填写商品或服务项目是必须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名称来规范填写,注意不能填写商品分类的组名。

    4、商标申请人前往商标局进行查询。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商标查询。首先申请人要找到查询的窗口,然后领取《商标查询单》,接着正确填写《商标查询单》,然后递交窗口查询即可。

    5、商标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只需要将商标名称告知代理机构,然后便可等待查询结果。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的,可以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中选取,如果委托一些没有备案的代理机构,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查询要注意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30人看过2024-01-05

    确定数量条款时要注意的有:

    首先,一些无法直接用数字表述数量的合同,双方往往根据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种数量计算方法。当计算方法出现歧义,得出的合同数量就可能有多个结果,如果双方理解不同时,那么容易发生纠纷。

    其次,当约定让某一方最终来确定实际的数量时,比如有的长期供销合同,实际每次交贷的数量以需方书面通知确定,若当事人并没有考虑将来情况变化对数量需求的影响,则一旦需方突然增大需求,将导致供方无法满足,可能违约。这种法律风险在双方因合同其他因素发生争议时,也可能被需方恶意利用。

    具体而言:

    1、数量与当事人约定的是否一致;

    2、对数量的计量单位的认识是否约定一致;
    3、对数量的计算方法约定是否一致;

    4、当事人的约定是否明确,无歧义。

  • 170人看过2024-01-05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 100人看过2024-01-05
    就分红权而言,股东可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分红权让渡给他人。例如,股东可与他人达成协议,将自己的全部分红或分红中的特定比例转让(包括赠与)给其他股东或股东外的第三人。分红权具有双层涵义:一是抽象股东资格中的特定权能,即抽象的期待权;二是经由股东会分红决议而转化为债权的民事权利。虽然从理论上说,股东有权处分双层涵义上的分红权,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分红权仅限于债权化的民事权利。
  • 327人看过2024-01-05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多久能拿到商标证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多久能拿到商标证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如果申请商标时是以自然人名义申请的约一年半至两年左右才可以确定是否发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出结果时间)。如果申请商标时是有限公司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公司字号名义申请的,且您委托的代理机构又有“网上加快申报”资格的,约7-12个月左右就可以出结果。

    另外:在我们国内申请商标存在自然风险,所以商标注册无包成功之说。全国都一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多久能拿到商标证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550人看过2024-01-05

    臆造词商标臆造词语是指凭主观意想、杜撰的词语。臆造词语作为商标注册,商标设计者可以结合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将想象空间无限延展,使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达成完美的结合。那么臆造词商标有哪些优缺点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臆造词商标有哪些优缺点

    臆造词商标优点:

    1、由于臆造词商标所用词汇多为自造,一般不易与他人相同或近似,注册容易通过。

    2、由于商标的无含义,因而不会由于含义不雅,引起消费者的忌讳。

    3、由于商标无含义一般不会冒犯宗教、民族禁忌,也不会冲撞《商标法》的禁止条款。

    臆造词商标缺点:

    1、由于商标词汇无含义,消费者听到或看到后常常莫名其妙,无法根据目标消费者的普遍心理进行定位,用商标的词意或联想引起消费者的心理共鸣。

    2、由于商标词汇无含义,商标本身无法显现个性与气质,无法表现产品特质与特性,商标的个性气质形象必须通过广告,或其它公益公关等手段,比如用广告附贴给品牌一个广告形象,代言人形象形成联想才能塑造表现出来。(但这需要花费大量金钱)

    3、由于商标词汇无含义,因而其商标本身无法对商品起到宣传广告的作用,认知、记忆、传播的难度较大。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臆造词商标有哪些优缺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9人看过2024-01-05
    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
  • 100人看过2024-01-05

    XXX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公告:

    本企业(出资人)决定:

    已决定解散本企业,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公司注销要登报,当然就得要联系相关的报社,看你要求在哪种报纸上登注销公告了,要跟相关报社的广告部联系,并告知需要登报的时间等相关事项。

  • 100人看过2024-01-05
    注销公司登报公示时间多长时间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注销公告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3、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 125人看过2024-01-05

    股权激励计划需要载明的事项

    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

    1、股权激励的目的;

    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

    4、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8、上市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9、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2、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13、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