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罚款。
办了营业执照没办税务登记是不行的。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果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会被处以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处以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未按规定缴纳税款,除会被追缴税款外,还要被加收滞纳金,并处应补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零申报汇算清缴怎么做
1、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每个企业几乎都要做到,尤其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都要进行
2、对于零申报企业,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所得税等等均是0申报,在来年的5月底前得进行所得税得汇算清缴工作,这个时候尽管企业是零申报,但是企业有费用项目啊,一个企业没有收入乃至成本,但是费用开支肯定会有的,这个时候汇算清缴里面得期间费用表肯定得有数据,这个时候所得税申报总表中就会出现负的所得,最后所得税是不用缴纳得;税务局不会返给你税款,只能以后有所得时候弥补亏损;
3、所以企业不管是有业务也好,零申报也好,企业经营就会有成本费用,申报表该填得一个都不能少,对于企业得亏损,国家规定自亏损年度后5年内予以净利润弥补亏损,所以作为企业要以身作则,实事求是!
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需要以下东西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5、银行帐号证明
6、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7、房租合同或房产证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费用也只在几百块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须本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本人除提出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职业状况证明:(比如是否待业,是否离休、退职等)
3、经营场地证明:(1)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居改非的证明。(2)进入各类市场内经营的需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批准。(3)利用公共空地、路边弄口等公用部位作经营场地的应提供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件或许可证。
4、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流程如下:
1.持要注销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分公司需要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流程如下:
1.持要注销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分公司需要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税务登记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税种登记等,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变更税务登记:
1、法定代表人变更;
2、经济类型的改变、经营地点的改变;
3、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名称变化;
4、生产经营期限的变更,生产经营范围或方式的改变;
5、开设分支机构;
6、其他税务登记的变更。
1、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时,增加的部分重新验资;
2、公司成立后,在工商年检时发现股东抽出注册资本,要求重新验资;
3、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4、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
5、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
6、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7、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
8、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
9、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