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第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第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第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第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上述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只要不是控股股东的都属于非控股股东。
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1、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4、其他。
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就会强制要求该申请成为一般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需要当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的下个月强行转为一般纳税人。
3、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去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4、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5、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6、新户税务资料包括:完成国地税报道和签订完三方协议后,在国税局网站填写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系统审批通过后携带经济合同(大额)、实际办公地址、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发票章和公章。
程序一般包括下述主要环节:
(1)提出劳动合同草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拟订的劳动合同草案,并说明各条款的具体内容和依据。
(2)介绍内部劳动规则。在提出合同草案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必须向劳动者详细介绍本单位内部劳动规则。
(3)商定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草案和内部劳动规则的基础上,对合同条款逐条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其具体内容。对劳动合同草案,劳动者可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并就此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对内部劳动规则,劳动者一般只需表示接受与否即可,而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或补充其内容;不过,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作出不同于内部劳动规则某项内容或者指明不受内部劳动规则某项内容约束而对劳动者更有利的约定。
(4)签名盖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在经协商一致所形成的劳动合同文本中签名盖章,以此标志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完成。凡属不需要鉴证的劳动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即告成立。
(5)鉴证。按照国家规定或当事人要求而需要鉴证的劳动合同,应当将其文本送交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合同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凡需要鉴证的劳动合同,经鉴证后才可生效。